内容提到,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按照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桂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暨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贵环审〔2024〕23号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桂平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暨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第十条 赤水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流域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建立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机制,在已排查、溯源入河排污口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监测、整治等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
第十六条(入河排污口)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入河排污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明确责任主体;并会同水行政、经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健等有关部门实施分类整治,开展规范化建设。
本项目于2023年1月9日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规范建设排水管道及排污口,排污口设置流量计及 ph、cod、nh3-n、总磷、总氮、重金属等因子的在线监测系统(其中重金属在线监测设置在自身污水处理厂排口处),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流程,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批复要求,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准入
三是简化一批报告书(表)项目环评内容,一方面衔接规划环评,对纳入园区规划和煤炭矿区、港口、航运、水利、水电、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简化项目环评内容;另一方面衔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论证,适当简化项目环评相关分析内容
制定公布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实施规范,推动地方印发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
各地积极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排查30.8万公里河湖岸线,查出入河排污口19.5万个。...第三,对于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集中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三是规范整治。
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技术评估及事中事后监管,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全市性的重点污染物减排、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
》(项目代码:2302-340562-04-01-460005)(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马鞍山经济开发区银塘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收悉。
2023年底前,在前期完成专项排查监测的基础上,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清单,编制排查报告,形成“一口一策”;完成全市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整治
2023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排查。完成全市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亚运水环境质量保障核心水域范围内入河排污口和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治。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江西省水生态环境保护专家,水生态环境专家库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设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业水污染源控制、城市水污染源控制、湖泊保护与水体生态修复、流域与水环境、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拟订与实施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0日,生态环境部就《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规范化建设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行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审核制,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
以黄河(干流)、大汶河、小清河、徒骇河和德惠新河为重点,加强入河排污口核查与监督管理,明确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链条管理,有效管控陆源污染,系统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和监管能力
依据有关技术规范,统一设置标志牌,公开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别、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规范设置排污口。
本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原则上由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施,其中,建设项目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同级合并办理,由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分级负责;同一建设项目涉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事项的
对符合条件同时涉及辐射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建设项目环评,实行“一窗受理、合并批复”,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成本。6.共享园区跟踪监测数据。
建立全流域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2024年6月底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进优良水体比例稳中有升。
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推进各地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各项工作。 组织开展2023年城市(含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推进落实《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四、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研究出台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技术规范,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
涉及入河排污口的,可将设置要求相关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审批。涉及入海排污口的,可将环评审批与入海排污口备案事项同步办理。探索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
市、县级入河排污口审批部门依法依规对国家和省级审批权限外的其他入河排污口新、改、扩建进行审批,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补办入河排污口手续,并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纳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依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对全市入河排污口“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开展溯源分析,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入河排污口与污染点源责任网,完成入河排污口污染点源重点河流断面分布图绘制,扎实推进市辖内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