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先后颁布了《废弃物限制处理法》《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封闭物质循环与废弃物处理法》《建筑废弃物法》《联邦水土保持与旧废弃物法令》《生态税改革法》《废弃木材处置条例》《可再生能源修订法》《简化建筑废弃物监控法案
垃圾分类制度建设旧金山的零废弃之路,始于1989年州政府颁布的《废弃物综合管理法》,该法制定了所有州内县市到1995年和2000年分别实现25%和50%的垃圾减量目标。
(二)收运环节监管机制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固废处理的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包括《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环境公共健康(有毒工业废弃物)管理条例》《环境公共健康(一般废弃物收集)管理条例》等。
(三)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1994年制定,1996年生效)德国于1994年制定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并于1996年正式生效。该法案从物质循环的角度出发,强调废弃物管理应从其全生命周期考虑。
1994年《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规定,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只能在官方授权的处置场所或处置设备中进行再生和处理。德国建筑废弃物之所以回收利用率较高,主要归功于成熟的废弃物处理技术。
固废处理的相关法律也印证了德国法律制定逐步侧重精细化及循环经济:德国《基本法》的修订、《废弃物处理法》被修订为《废弃物限制及废弃物处理法》及《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的颁布。(1)
在该指令及早年通过并实施的《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的基础上,德国制定了《废弃物闭环管理法》,并于2012年6月开始执行。
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固废处理的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包括《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环境公共健康(有毒工业废弃物)管理条例》《环境公共健康(一般废弃物收集)管理条例》等。
澳大利亚环境法中的垃圾管理法,对违反者处罚十分严厉。...法律规定,工商业者对其在工商业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置负有完全责任,有义务对其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或少害处置和转移。对不履行这些义务的责任人将处以罚金或判处最多六个月的监禁。
20世纪90年代中期,统一后的德国实施了《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除了已经实现的金属、纺织物以及纸制品的分类回收外,其他可循环使用的材料也必须在进行分类收集后重新进入经济循环。...1972年,联邦德国通过了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开始对垃圾进行环保有效的处理。
按照要求,“无废城市”建设要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如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
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10. 汽车尾气污染要缴税吗?...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 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
03法律法规健全新加坡政府首先制定了一系列固废处理的法规和标准,包括《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环境公共健康(有毒工业废弃物)管理条例》、《环境公共健康(一般废弃物收集)管理条例》等。
韩国实施《废弃物管理法》,并实行按量付费为垃圾瘦身。...与传统的填埋法和堆肥法相比,焚烧法具有的优点是垃圾处理量大,减容减量效果好,可减容 90%,减量75%左右,可安全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能有效地将垃圾潜在的能量转化为热能或电能加以回收利用,事实证明,垃圾焚烧是垃圾末端处理的重要手段
》,改名为《废弃物避免及处理法》,引入了减少产生垃圾量的理念;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统一后的德国实施了《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规定除了已经实现的金属、纺织物及纸制品的回收外,其他可循环使用的材料也必须在进行分类收集后重新进入经济循环
德国1991年实施电子废物条例,1996年实施《物质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2005年实施elektrog法即《德国电子电气法》,这是一部关于电器电子产品销售、回收和环境无害化处置管理法令。
三、依赖强大而完备的法律支撑,特别是《废弃物避免及处理法》、《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德国人均年垃圾产生量依然高达617kg,高出欧盟人均水平28%以上,高出我国50%以上,可见绿色环保模范如德国者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统一后的德国实施了《物质封闭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除了已经实现的金属、纺织物以及纸制品的回收外,其他可循环使用的材料也必须在进行分类收集后重新进入经济循环。...在垃圾处理方面,1972年,联邦德国通过了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开始对垃圾进行环保有效的处理。这一法律实施后的明显效果是德国垃圾填埋场数量锐减。
为了更好地回收和再利用垃圾,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并颁布了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包含了促进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的三大推进政策:一是提高循环骨料建设现场的实际再利用率;二是建筑废弃物减量化;三是妥善处理建筑废弃物。
其中,德国《水平衡管理法》《废水纳税法》等严格限制了工业企业向地表或地下排放废水和废液的行为,同时又对废水和废液的处理标准和工艺要求等设定了较高标准。...产业废弃物的排放由排污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其治污方式可根据污染情节轻重或排污设施条件等进行选择,既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交由第三方治污企业进行专业治理。
日本对于垃圾分类处理制定并实施了许多法律,如《废弃物处理法》、《家电回收法》、《关于包装容器分类回收与促进再商品化的法律》等。...1972年,在通过了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后,德国开始对垃圾进行环保有效处理。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德国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而合理的垃圾处理体系。
在1972年,在德国通过首部《废物避免产生废物管理法》;1996年,《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开始实施,强调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日本制定分门别类法,主要包括《废弃物处理法》《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食品回收法》,特别重要的是,2000年颁布《促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公众处理每一类垃圾都做到有法可依。
1996年颁布实施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奠定了德国垃圾回收的总体基调,谁污染谁治理。在法律支持下,德国建立了“双向回收系统”。
1996年颁布实施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奠定了德国垃圾回收的总体基调,谁污染谁治理。在法律支持下,德国建立了双向回收系统。...德国政府便开始着手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对废弃物的处理,垃圾分类回收制度由此开始。在德国,各种垃圾都被严格分类,尤其是对生活垃圾的严格分类,已经成为展现德国人严谨细致的代表性案例。
因为他们的污水和垃圾这样处理 1972年,德国颁布了《废弃物管理法》,该法是德国第一个基于国家层面出台的专项垃圾管理法律。...分类收集的垃圾包括废纸、有机垃圾(残余果蔬、园林垃圾等)、玻璃(分为棕色、绿色、白色)、轻质包装废弃物、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及废旧金属、废旧电池等多种类型。剩余垃圾则是其它不可回收的残余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