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已超过两亿台,重量超过500万吨,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国。据联合国大学和国际固体废弃物协会等发布的《2017年全球电子垃圾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共产生4470万吨电子垃圾,比2014年增加了330万吨,上涨近8%。专家指出,这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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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些国家和地区如何回收处理废弃电器

2018-08-24 08:14 来源: 再生资源 作者: 褚俊杰

中国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主要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量已超过两亿台,重量超过500万吨,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国。据联合国大学和国际固体废弃物协会等发布的《2017年全球电子垃圾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共产生4470万吨电子垃圾,比2014年增加了330万吨,上涨近8%。专家指出,这一趋势在未来数十年内仍将持续。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通常被称为“电子垃圾”,其中含有大量铅、铬、水银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如果作为普通垃圾丢弃或简单填埋,将对环境和人的健康构成威胁。虽然电子垃圾中含有有毒物质,但同时,电子垃圾含有的金、银、铜等贵金属,被称为“城市矿产”。全球各国都在通过立法、制定条例等方式加强对电子废弃物的回收管理。再生龙近日梳理了相关地区和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相关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或许对我们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欧盟:生产者承担收集处理相关费用

早在1990年,欧盟成员国为解决日益严峻的电子废物问题先后颁布实施了电子废物法。21世纪初期,欧盟开始颁布实施统一的电子废物回收利用专项法律法规。2003 年2 月颁布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Directive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002/96/EC,简称旧版WEEE指令)。2012年7月欧盟委员会签署了修订后的WEEE指令(Directive on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012/19/EU,简称新版WEEE指令,重新设定了分类收集率目标以及回收利用目标,进一步扩大了产品范围,规定了相关方环保责任。

新版WEEE指令(2012/19/EU)增加了生产者的责任:承担WEEE从私人家庭到收集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负责2005年以后来自非私人家庭的收集处理相关费用。新版WEEE指令也增加了对于零售和分销商的收集规定:经销商在出售新产品时需同时接受同等项目的废弃物品;要求经销商在销售电子电气设备的至少400平方米的零售商店免费收集最终用户返回的小型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外部尺寸不超过25厘米),且最终用户没有义务购买同等型号的电子电气设备。

据新版WEEE指令,2016年起,成员国每年至少达成45%收集率的目标。自2019年起,所有会员国每年WEEE收集率至少达成65%的目标,或该国产生WEEE总量的85%。

德国:电器零售商须义务回收旧电器

根据联合国大学研究数据,2016年欧盟共产生1230万吨电子废物,人均16.6千克。其中德国产生190万吨电子废物,是欧盟电子废物最大产生国。

德国1991年实施电子废物条例,1996年实施《物质循环与废弃物管理法》。2005年实施ElektroG法即《德国电子电气法》,这是一部关于电器电子产品销售、回收和环境无害化处置管理法令。德国的模式是在政府的监督下,授权第三方非营利组织进行组织协调和监控。EAR组织(德国废旧电器登记基金会)成立于2004年,由24个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商和3个协会联合成立,负责生产商注册、数据收集汇总、协调收集和转运等。德国废物管理和再生利用协会(BVSE)负责处理企业的认证和注册,并进行后续不定期的核查。

德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本特点:以市场为基础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废电器电子产品的收集由生产企业负责,政府制定强制性回收率目标。

根据德国相关法案的规定,电器零售商有义务免费提供电器回收服务,个人只要前往离家最近的电器零售商,就能免费处理大部分废弃家电。具体做法为:对最长不超过25厘米的小型家电,如电吹风机、手机、收音机等,可以交给任一电器零售商回收,无需购买新电器;大型家电如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由占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大型电器商,或是库存及中转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在线交易电商负责免费回收,前提是个人必须同时向该零售商购买一台同类功能的新电器。

美国:各州立法加强电子废弃物管理

因电子废物回收的资金机制未达成共识,美国在联邦层面上尚未出台电子废物专项管理法规,但电子废物问题早已引起美国环保局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美国环保局在2009年制定了R2认证,2010年制定了e-Stewards认证用于规范电子废物回收行业。

2004年起,纽约市和30多个州就通过了相关法律,要求制造商负责回收废旧电器。这些法律旨在阻止大量有毒以及废旧的电器(包括电视机、电脑、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等)流入垃圾填埋场。各州的法律有着很大的差别,总的来说,制造商们必须负责废品的收集和再利用,有些制造商也会向州政府或者国家支付一笔费用,由政府代为履行这项义务。新的环保法律则更倾向于扩大回收物品的范围,包括增加对打印机及传真机的回收等。

美国各州立法目的都是回收电子废物,禁止或避免电子废物填埋处置。在各州法律法规中,电子废物回收费用承担方不同,其中加州规定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预先支付回收费用,缅因州和马里兰州规定市政当局为电子废物收集和处理废物责任方,华盛顿州规定生产者负责回收且承担回收与处理费用。

日本:消费者支付废电器运输和处理费

日本在20世纪末颁布并实施了关于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的专项法律法规,如《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家电回收法》《小型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法》。这些法律法规的管控类别从电视机等大型电器到手机等小型设备,管理体系也日趋完善,管理目录已扩展到30余类类电子电器产品。

日本的家电回收目前有两种渠道:一种是通过销售商回收,一种是由市盯村政府设立的专门回收点回收。回收的废家电被运送至指定回收点,再从指定回收点运送至由生产商或其委托企业负责的废家电回收处理中心。日本有遍布全国的零售商回收网点,有380座指定回收点和48家处理企业。

日本电子废物处理由消费者付费,消费者必须支付运输和处理费用,资金流从消费者直接到处理企业。消费者平均每丢一件电器之前都需向家电零售商或者邮局支付运输和处理费用,随后用户会得到一张单据,并将其贴在旧电器上才能按指定的日期和地点交给专业回收机构。如果消费者日后想知道自己的废旧家电是否得到了适当的处理,可根据单据上记载的编号通过电话向家电回收利用中心进行确认。为防止电子废物被非法弃置,日本还在法律上采取了加重刑罚的举措。

韩国:建立押金系统 生产回收“绑定”

韩国20世纪末开始颁布并修订实施关于电子废物回收利用的专项法律法规,如《资源节约及回收利用促进法》和《电器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法》。这些法律法规的管控类别从大型电器到小型设备再延伸到汽车,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管理目录已经扩展到29类电子电器产品。韩国以《电器电子产品及汽车资源循环法》为主体的电子废物管理构建了从产品设计、制造的预防管理,到销售、再利用,再到回收利用处理的事后管理的产品全过程管理体系。

韩国消费者虽然不用支付处理费用,但不会随意丢弃旧家电,而是通过政府建立的呼叫中心和网站进行预约,请回收企业的专业人员上门收取。对于体积较大的如冰箱、洗衣机等电器,会有特别的处理方式。韩国将生产厂商与家电回收“绑”在了一起。上世纪90年代,韩国就建立了家电废品押金系统,即生产商在制造产品的时候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基金。如果将来产品成功回收,押金可以得到退还。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家电制造业也发生了改变。比如现在制造的手机,每吨处理后所产生的废弃物要比过去多很多。韩国政府与三大家电生产商签订协议,督促加大废旧家电回收。2008年,《电子电器产品和汽车部件回收》把销售商也纳入了责任体系之中。政府则负责根据行业的情况,更新回收的产品目录和细则。

盘点了欧洲国家和亚洲近邻的回收处理概况,再来看看我们国家的发展情况如何。

中国在立法立规、规范回收、防治污染方面,起步稍晚但发展较快,电子废弃物回收进程在积极有序推进。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领域探索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实现形式,有力促进了国内回收处理产业的发展。

中国:基金补贴制度促回收处理产业发展

我国2006年颁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07年颁布《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2008年,国务院通过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2012年7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基金缴纳义务,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将“四机一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纳入基金补贴范围。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明确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进一步发挥基金对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激励约束作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国有资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达到109家,年处理能力超过1.5亿台,我国的处理能力、规模和处理技术都达到了国际化的先进水平。基金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基金制度的实施对环境效益、资源效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不过,受制于基金本身不足、审核程序复杂等原因,处理基金出现了延迟拨付问题,对部分处理企业产生了一定影响。相信在相关部委的共同努力下,延迟拨付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也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据了解,我国大部分电子废弃物通过走街串巷的回收商贩或个体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其后续流向存在一定的不可控风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通过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开展自主回收试点,运用“互联网+”提升规范回收率,在居民区、办公区探索加强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这些都将有效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

原标题:生产者付费or消费者买单,这些国家和地区如何回收处理废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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