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从事各种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维护生态安全。
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调。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
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防洪规划、湿地保护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调。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二条 汾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汾河保护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
号)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⑶《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7〕3号)⑷《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
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二条汾河流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汾河保护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流域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
2020年6月,浙江省水利厅启动了全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要求:省级及各设区市同期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对摸清水土流失背景情况和水土保持治理现状,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十五条汾河流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规划时,应当将汾河保护有关内容纳入其中
出台水土保持规划和管理办法,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动态监测。
非煤矿山综合治理规划和非煤矿山行业发展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国土绿化规划等相衔接。
要按照《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以梯田和淤地坝为核心的拦沙减沙体系,发展农业特色产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分省任务指标和省级水土保持规划要求,明确2020年度省级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将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县级行政区,确保本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圆满完成。
天山北坡是新疆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重心,是新疆最具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区域[1],在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 2015 - 2030 年) 》中,天山北坡属"天山北坡人居环境农田防护区" 和" 天山北坡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乡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乡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等,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作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规划依据。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8年开始对省级人民政府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按照多规融合的要求,组织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等,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
此外,水生态保育与提升也是海绵规划中常见的重要规划内容之一,传统水土保持规划一般重点研究非建设区(生态区)水土流失问题。...传统水土保持规划一般重点研究非建设区(生态区)水土流失问题。本文主要研究黄土高原城市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问题如何与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结合来进行缓解。
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明确了水土保持的十大基础功能,即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态维护、防风固沙、蓄水保水、防灾减灾、 农田防护、水质维护、拦沙减沙、人居环境维护等。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以下简称水源区),为确保南水北调中线调水水质安全,协调推进水源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水源保护,国务院先后批复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
今年初,四川省发布了《四川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中,提出2030年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82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3个成都市大小。
年)的通知》(国发〔201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2016〕8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3-2030年)》正式印发。
建设项目前期支撑文件之三:《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