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在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建设的京能钦州长城百万千瓦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150mw)光伏发电项目,未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
编制或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应当遵守生态保护红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从事各种活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要求,维护生态安全。
在项目用地方面,一是强调临时用地复垦与水保的衔接,提出临时用地复垦规划应按不重不漏的原则,与水土保持规划方案相衔接;二是衔接国土管理新政策,水库淹没区占用一般耕地的应提出进出平衡方案,水库淹没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枢纽工程建设区占用耕地的应提出耕地占补平衡方案
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专项规划应当相互协调。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