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水域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第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第五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严格排污口及溢流口管理(四)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按照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五)加强溢流口管控。...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内容提到,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
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hj 1308-202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的要求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排污单位在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
17号),加强和规范我省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环办水体〔2022〕34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信息采集与交换》。标准明确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采集与交换的总体框架,信息采集、交换及安全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溯源总则》。本标准规定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的溯源调查方法、责任主体确定及溯源结果记录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排污口分类》(以下简称《排污口分类》),《排污口分类》明确了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入河入海排污口的类型划分要求。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等地表水体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2023年9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南昌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赣江)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以下简称《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以下简称《规范化建设》)。
》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于近日发布。...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 量,制定本标准。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于近日发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数据应用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固定污染源,特指重点排污单位。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七条排污单位应当落实以下责任:(一)按照相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和监测站房;(二)负责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联网、验收报备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自动监测设备安全管理,禁止使用弱密码口令;(三
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银川海关、税务局、宁夏银保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和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数据管理及监督管理。非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五)负责对有委托关系的社会化运维单位服务保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7月26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以下简称《两项指南》)、《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查、测、溯、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与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继续开展“污水零直排”攻坚行动、深化水质提升行动和深化“找寻查挖”专项行动,推动老旧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巩固提升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持续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燃煤机组、燃煤锅炉治理和超低排放监督管理。开展“清新园区”建设。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臭氧平均浓度控制在160微克/立方米以下,实现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6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其中,《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测对象确定
水污染治理方面,切实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扎实推进银川市第二、第四、第六污水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
第五条各区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具体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资金执行进度及项目实施情况报送、监督管理、绩效管理等管理责任。...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入河(江、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水质较好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