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组织废气排放开展了4个点位的取样监测,采样时间8:00-11:40,检测结果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均不超标;噪声监测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白天10:12-10:34和夜间22:07-22:28,监测结果不超标
其中nh3、h2s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要求,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但印刷车间的一扇窗户以及一扇通往室外的门未关闭,生产车间未密闭,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至外环境。...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炼铁厂烧结机烟气脱硝改造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4268万元 衡钢炼铁厂拟新建一套从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器出口至脱硝后废气排放烟囱等整个系统的烧结机烟气脱硝系统
技改项目外排废气中的nh3、h2s等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第六条 排放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废水、废气排放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强化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及风险管控。
表2中的标准限值;加强厂区绿化,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确保厂界氨、硫化氢和臭气等恶臭污染物浓度值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厂界废气排放二级标准要求
2.2交付地点: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炼铁厂厂区内2.3招标范围:(1)新建一套从烧结机烟气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器出口至脱硝后废气排放烟囱等整个系统的烧结机烟气脱硝系统。
该公司未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8. 提升园区监控网络效能提升园区网格化监测和污染热点筛查能力。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二)建筑楼宇应预留废气排放风管位置,玻璃幕墙建筑废气排放风管宜设置在建筑内。(三)建筑楼宇公辅配套宜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尽量布置于室内。
2023年4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大良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达某塑料厂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自身便携式的气体检测仪器,发现该企业的vocs存在异常。随即,执法人员对该塑料厂的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据检测报告显示
【案情简介】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发现,江西某公司颗粒物自动监测数据异常,不符合相关行业的废气排放特征。
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三)提升交通绿色清洁水平。1.推进交通体系绿色发展。
根据国家标准,该污水处理厂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要求。监测显示,该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废气主要数据,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部分甚至低于一级标准10倍以上。
经查阅该公司排污许可证,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标准要求,其过量空气系数应为1.7。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查处情况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邗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
查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查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案件启示】当前,为规范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企业的环境管理,可使用大气走航监测、环保云电力等科技手段拓宽监管维度。
此外,为了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适用范围的第二段首句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