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上饶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8316059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jgk@163.com
项目名称:婺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婺源县紫阳镇湖林村罗村
建设单位: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江西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婺源县紫阳镇湖林村罗村,属技改项目。婺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预留车间新建1条50t/d的餐厨垃圾处理线。新增接料装置、破搅一体机、自动分选机、螺旋挤压机、制浆筛分机、三相分离机、渗滤液箱、浆液加热罐、沉砂缓冲罐、毛油罐等生产设备。技改项目对分选出的餐厨垃圾(不包括泔水和废油脂)通过接料、破碎分选、制浆筛分、沉砂、浆液加热、三相分离等生产工序,年产粗油脂492.75t。粗油脂外售给横峰县赛力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化工原料使用,不得进入食用油行业和饮食餐饮业市场。
项目属技改项目,总投资2156.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卸料、处理、传送等节点产生的NH3、H2S等恶臭废气,经局部密闭和车间整体负压收集,依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80m高烟囱排放;通过加强转运、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闭,防止跑冒滴漏,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技改项目外排废气中的NH3、H2S等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餐厨垃圾处理渗滤液,依托现有婺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婺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中汞、铅、铬、六价铬、镉、砷污染物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婺源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接料装置、破搅一体机、自动分选机、螺旋挤压机、制浆筛分机、三相分离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渣,废活性炭等一般固废送垃圾坑暂存,入炉焚烧处置;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餐厨垃圾处理车间周边5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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