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5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任务,分行业制定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全国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地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二)重点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沪环土〔2021〕]101号),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督促指导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炼焦化学企业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督促纳入名录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的通知,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确定排查范围和开展现场排查工作。
2022年新增的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从名录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已完成首次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按《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定期开展排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确定排查范围和开展现场排查工作
2021年及以前公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于2022年底前完成一轮自行监测;2021年新增的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督促未完成隐患整改企业加快完成隐患整改,新纳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一年内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021年下半年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96家企业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指南》指导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有效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形成污染隐患排查、污染隐患治理、治理成效核查的管理闭环
,现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1号,附件1,以下简称《隐患排查指南》)、《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附件2,以下简称《
园区企业要按照 《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 1 号)、《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 72 号)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渗漏检测,并将地下水污染应急工作纳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年度重点支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溯源及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受污染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项目,历史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遥感监测,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
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试行)》,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为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支持
督促纳入名录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
二、落实重点单位主体责任(一)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重点单位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现场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建立台账。
2021年及以前公布的重点监管单位,需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二)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重点单位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注释:基本因子:土壤监测的基本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试行)》(gb 36600-2018)表 1 中的
三是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生活垃圾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单位的防控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要求相衔接,加强本市土壤、地下水协同监管,即应当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开展污染隐患排查
各区要组织重点单位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要求,自行或委托技术单位完成一轮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五)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指导和规范本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指南
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1号)要求,督促重点单位于11月底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将相关排查报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
其他工矿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可参照本指南。《指南》未作规定事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或规定。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更新发布10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组织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告和周边监测,并将名录内单位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监管。...天津市组织开展了天津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工作,发布了《天津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详情如下:一、基本情况按照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