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落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 持续深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
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
♦深入推进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推动重点地区进一步明确目标,应查尽查、分阶段应治尽治。
♦制定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评价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利用国家土壤环境监测数据评价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现场调研评估,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遥感监测。
♦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粮食安全考核工作。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按计划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动态调整成效不佳项目。启动一批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项目。
♦完成5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任务,分行业制定隐患排查技术指南。
♦全国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地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定义务落实。
♦指导化工园区等重点污染源开展地下水污染分类管理,启动地下水污染已迁移出界的国家级化工园区风险管控工作。
♦全面开展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在典型地区探索开展加油站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土壤污染管控
♦以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为重点,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准入管理机制。
♦继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地块开发利用情况遥感核查。
♦加强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形成优先监管地块更新清单,以农药、化工等行业地块为重点,推动暂不开发利用地块土壤污染管控。
♦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报告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初步调查质量控制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报告抽查复核。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引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行业自律。
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
♦规范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进一步核实和确定人为因素超标的县级及以上水源清单,因地制宜开展调查评估及综合治理。
♦开展“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叠加分析,筛选确定风险较大应优先保护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名单。
♦管控化工园区周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通过开展详细调查评估,综合采取改水、水厂处理和污染治理等措施,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开展试点示范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
♦持续组织推进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梳理总结地方“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试点经验。以大型复杂污染地块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试点。
♦持续推进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
♦开展重点区域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试点。启动一批典型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经验总结。
完善管理体系
♦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技术指南。研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认定技术指南。
♦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法定义务落实相关配套技术文件。
二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环境整治
♦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总结推广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振兴典型案例。
♦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现场调研评估。
♦持续开展围场、隆化农村环境整治定点帮扶,指导实施农村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力度
♦制定印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指导意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34%以上。
♦修订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南,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配合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总结推广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综合试点经验。
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
♦研究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相关指南。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
♦指导畜牧大县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总结推广畜禽粪污全收集转运利用典型案例。
♦重点针对有关农业面源污染物问题突出的重要水体所涉及流域,探索开展养殖业污染治理成效评估指标和方法研究。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进一步提升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水平相关政策文件。
三 务实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
强化资金与项目管理
♦强化项目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土壤、地下水、农村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效益。
♦开展资金项目预储备清单编制,提高储备项目质量。
♦组织开展资金项目实施成效研究。形成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推进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推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升级改造。推进污染地块开发利用“一张图”建设。推进全国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子系统建设。
♦强化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专业技术力量作用。
强化对基层的技术指导与帮扶
♦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经验。
♦加强对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培训指导。协调通过社会化培训、专业论坛或会议等方式,强化对社会专业技术力量的培训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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