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5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任务,分行业制定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全国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地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二)重点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指南》(沪环土〔2021〕]101号),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建立排查整改台账。
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督促指导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炼焦化学企业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
;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督促纳入名录单位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的通知,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确定排查范围和开展现场排查工作。
2022年新增的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从名录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完成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已完成首次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按《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定期开展排查。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9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确定排查范围和开展现场排查工作
2021年及以前公布的重点监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于2022年底前完成一轮自行监测;2021年新增的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督促未完成隐患整改企业加快完成隐患整改,新纳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一年内开展隐患排查工作,2021年下半年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96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