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八条 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渭河流域土地、水流、湿地等自然资源状况调查,建立资源基础数据库,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渭河流域自然资源状况。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鼓励支持地表径流集蓄与再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沟渠、生态塘堰湿地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减少含磷污染物进入河湖水体。...2023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总磷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三是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新修订制定的法律法规,为法律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今年1-11月,也就是截止到昨天,全国共启动办理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7000件,涉及赔偿金额约40亿元,推动修复了地表水约4800万方、地下水约1000万方、土壤约170万方、湿地约149万平方米、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山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水行政、林业和草原等有关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黄河流域土地、矿产、水流、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状况调查,建立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第一条为了加强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第一条 为了加强龙川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本次发布的十件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专题典型案例包括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涵盖森林、高寒草甸、草原、河流、湖泊、湿地、雪山冰川等生态系统要素,涉及青藏高原珍贵濒危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人民法院将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颁布施行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更好发挥人民法院服务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职能作用,为守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沿黄地区拥有5个国家地质矿山公园、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具有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戈壁等多种自然景观,是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黄河保护法》实施,沿黄地区面临哪些挑战?今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鄱阳湖流域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和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作。科技、公安、司法、财政、自然资源、商务、市场监督、气象等其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一条)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及其相关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为了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首次专门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立法,旨在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为国家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实施滨河截污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9条主要入黄排水沟合并减少为北大沟、四二干沟、灵武东沟3条,借助表面流湿地、生态基、石墨烯等,进一步将入黄水质净化稳定在ⅳ类水平。树牢底线意识,扎实推进饮用水源保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滇池保护,有效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三)基本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于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获得通过,将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尽管长江环境质量改善明显,但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黑臭水体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等污染物减排成效仍需巩固提升;面源污染在一些地方正在由原来的次要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亟待加强;一些地方湿地萎缩
汉江流域内自然保护区、湿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水质保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汉江流域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本省引汉济渭工程水源水质安全,促进汉江流域协同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第十三条 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 (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 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
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高水平创建国际湿地城市。2.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汉江及湖库为重点
3、风险管控区(1)需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严格新、改、扩建重污染建设项目准入,降低污染源荷载风险,参照《太湖管理条例》、《长江保护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开展污染地块监管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2)禁止在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改、扩建排污口,应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3)加强对地表水体、湿地周边的环境监管和污染风险排查
近些年,我国陆续出台了《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等法律和政策,对物种及其栖息地、生物多样性等的保护提出更新、更高要求,当前生态环保工作也给予生态保护更高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