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启动第二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石景山区和顺义区,开展为期30天的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石景山区、顺义区分别召开督察动员会。动员会上,各督察组指出,督察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落实党的二十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核心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首都高质量发展。
督察组强调,此次进驻督察将严格按照《北京市贯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实施办法》要求开展,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情况,直面问题,深挖原因,查清责任。督察组还就被督察区配合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并对严格执行督察纪律、接受监督、保持务实作风等内容进行说明。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石景山、顺义区委书记均作了表态发言,强调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配合督察组各项工作,并将以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五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2023年3月29日-4月27日)。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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