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安徽省委、省政府批准,2022年5月至9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两批对阜阳、淮南、宿州、淮北4市及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例行督察。2022年11月22日至12月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向上述被督察对象反馈了督察情况。反馈会上,督察组组长通报督察报告,被督察的市、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均作表态讲话。
此次督察主要有三个方面特点。
一是督察对象代表性强。阜阳、淮南、宿州、淮北4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较重,对上述市、省直部门和省属企业的督察,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是督察作风扎实。督察组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工作,督察组共调阅资料1.9万余份,与130名处级及以上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和问题导向,将督察重点放在下沉督察环节,直击一线,走访问询81家单位,现场核查2426个点位,以事实说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是督察“利剑”作用凸出。针对督察发现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深入查摆问题产生的根源,公开曝光10个典型案例,严肃责任追究,强化警示教育,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总的看来,阜阳、淮南、宿州、淮北4市及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有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督察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仍不到位,推动绿色发展政策落实落细尚有差距,生态破坏、违法排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然存在,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压力较大。
阜阳、淮南、宿州、淮北4市及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将督察作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督察动员、现场督办、专题研究等方式,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12月9日,督察组交办的1165件群众信访举报,已办结1020件,其中,责令整改573家;立案处罚65家,罚款511.72万元;立案侦查2件,行政和刑事拘留7人;约谈54人,问责5人。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被督察对象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工作。督察发现的问题将纳入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定期开展调度督办,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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