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贺环督办函〔2022〕6号)》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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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4-04-09 15:48 来源: 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贺环督办函〔2022〕6号)》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反映。电话:0774-5677109。

一、反馈问题

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整改目标

补齐危险废物处置短板,解决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问题。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废铅酸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按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推行电子联单,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二是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认清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制定了《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办公室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贺州市八步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的通知(办发〔2022〕1号)》和《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贺州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问题八、问题九整改推进方案的通知(贺八环发〔2022〕12号)》,加快完成中央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及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

(二)扎实推进整改,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一是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积极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日常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基本情况的摸底排查登记工作,组织辖区内钢铁、陶瓷、人造板、矿山、汽车4S店等重点产废行业按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严格委托有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或自建综合利用设施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危废。认真督促辖区涉危险废物企业规范转移处置危险废物,2022年度对我区涉危险废物35家企业,督促其在“广西固废监管监管审批管理系统”按时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相关情况,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实记录产生和处置利用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转移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相关信息,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逐年提升。2023年1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成启用“广西生态云”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我局督促指导辖区涉危险废物的产生、经营、运输企业65家注册“广西生态云”系统账号进行信息备案填报,据系统统计:涉危废企业2022年度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33家,2023年度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43家,2024年度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39家;2023年度发起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364单。二是积极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考核工作。根据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贺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及分工方案》,我局积极配合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2年度贺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评估,对辖区14家危险废物产废企业及4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估,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共18份,同时督促并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截止目前18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2022年八步区承接贺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大部分任务,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年终考核达标;开展2023年度贺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评估,对辖区16家危险废物产废企业及3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估,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共19份,同时督促并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工作,截止目前1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2023年八步区承接贺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大部分任务,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年终考核达标。三是强化学习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组织辖区涉固体废物企业参加贺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班、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管理培训,提高基层环境管理人员及涉固体废物企业固废管理人员固体废物管理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据统计,2022年我局组织相关单位、企业33家参加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班、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管理培训,发放《广西固体废物管理应用手册》等法律法规材料33份。四是将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抽查检查。我区涉危废企业共35家,2022年度涉危险废物企业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共19家次,抽查19家次,现场检查了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污染环境防治责任机制、危险废物标识、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现场台账记录、经营许可证、应急预案、贮存设施建设管理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均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是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促发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结合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对象为重点风险源企业,内容为涉铊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排查、涉铝灰渣环境管理、集中式地表饮用水等敏感区域的排查。我局成立了4个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分片负责对重点风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7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24家,发现部分行业企业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风险隐患。为此,我局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向辖区政府汇报、函告相关部门等方式推进环境风险隐患的化解。六是促进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联动,有效打击涉固废、危废刑事犯罪行为。针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严管重罚的态势有效遏制了辖区企业非法转移、倾倒固废等现象。为坚决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行为,我区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等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进行重点查办。2022年-2024年4月期间,全区共立案查处3件涉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处罚金额24.6488万元,其中一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通过处罚,促进了我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建设,有效震慑和打击固体废物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

(三)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贺环函〔2022〕 42号)及八步区人民政府的批示要求,我局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经贸局对八步辖区开展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各乡镇(街道)、现代商贸管委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方案》要求,区直相关部门及对辖区汽车4S店、汽车修理店、机动车维修单位、非机动车销售、铅蓄电池经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涉及废铅蓄电池单位进行排查整治,主要排查涉及废铅蓄电池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设置危险危废贮存设施,做好危险废物贮存三防措施,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回收合同(协议),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是否按照执照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是否亮照经营,蓄电池经销商是否建立蓄电池进货销售量和销售去向台账,以维修和以旧换新名义回收废铅蓄电池数量及去向,是否存假冒伪劣产品等,确保截断中间黑色产业链,防止滋生非法收购处置废铅蓄电池窝点。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个体经营户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少部分汽修行业的门店基本能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回收合同(协议),提供运输单位的相关材料,合法运输危险废物,按照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

从全区开展整治整体情况来看,区直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基本上能够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根据区直相关单位、乡镇(街道)提供的排查情况,2022年全区累计排查汽车4S店、汽车修理店、机动车维修单位、非机动车销售、铅蓄电池经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涉及废铅蓄电池单位363家次,对其进行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发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定义务告知书》120份,收集告知书回执120份。2023年累计排查整治汽车4S店、汽车修理店、非机动车销售、铅蓄电池经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涉及危险废物单位136家次,对其进行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发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定义务告知书》91份,收集告知书回执91份。通过排查整治及普法宣传,使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废铅蓄电池对环境的危害及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严格按照《贺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及分工方案》及《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废铅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八步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建设及废铅蓄电池整治,切实保障了八步区生态环境安全。

五、验收情况

2024年4月9日,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行验收,验收组一致同意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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