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时间和布局,避开居民午休和夜间休息时间,噪声排放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
3.污染物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4.工厂应达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等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工业固废利用方案。二、申报方式(一)系统上报。
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本省可以根据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和本行政区域声环境状况,制定严于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的,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排放、台账记录、执行报告提交、信息公开的排污单位依法处罚。
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生产作业等噪声源管理,切实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控制非稳态瞬时噪声排放,避免引发扰民问题。
1.强化工业园区噪声排放监管。鼓励工业园区进行噪声污染分区管控,优化设备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
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3.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固体废弃物防治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六、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控施工噪声排放(一)落
在执法人员指出问题后,企业负责人立即对该行为进行整改,将噪声排放限制在标准范围内。
第九条 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噪声排放状况、声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因素确定。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企业昼间和夜间噪声排放值均超过了《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中的ⅲ类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的标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增强各类法律主体的守法意识,推动全社会自觉减少各类噪声排放,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3、声环境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22:00时~次日6:00时)施工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对厂内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 降噪除臭 4.0.1 中转站应有降噪措施,噪声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的有关规定。
新噪声法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对于尚未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对已经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还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地方噪声排放标准;对已经制定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可以制定严于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
通过采取设置吸声材料、建设隔声设施、配置消声器、隔振减振等多种措施,有效降低井下及地面噪声排放,配置头盔、建设隔声间等增加操作人员的防护措施。...在达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及时解决周边村镇涉噪声扰民问题。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严防尾矿污染环境。金矿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的产生量和贮存量。
2、如同栋楼宇楼上甲企业、楼下乙企业间都有公共部为上下层之间的楼板,都有噪声排放,如何监测乙企业(设有办公区、生产区)受楼上甲企业排放噪声影响?相反,如何监测甲企业受乙噪声排放影响?
如果企业厂界处的栅栏不影响噪声排放,地面1.2m以上即能够测到实际排放情况,可布点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