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时间和布局,避开居民午休和夜间休息时间,噪声排放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
3.污染物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排放和噪声排放等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4.工厂应达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等相关标准。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工业固废利用方案。二、申报方式(一)系统上报。
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本省可以根据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和本行政区域声环境状况,制定严于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据了解,新型噪声监测装置的声学性能指标优良,同时具有无铅环保、重量轻、体积小的优势,可用于实时监测变电站(换流站)厂界及电力装备的噪声排放水平,大幅提升电网噪声监测效率,有助于推动数字化换流站建设。
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的,或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排放、台账记录、执行报告提交、信息公开的排污单位依法处罚。
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生产作业等噪声源管理,切实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达标排放,控制非稳态瞬时噪声排放,避免引发扰民问题。
1.强化工业园区噪声排放监管。鼓励工业园区进行噪声污染分区管控,优化设备布局和物流运输路线。
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
3.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4.固体废弃物防治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