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应急管理、教育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制定涉及废气排放企事业单位错峰生产及限产停产方案、扬尘控制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
未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七)生态环境部门已采取责令停止生产、查封等措施,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八)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建设的;(九)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限产停产决定的
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方案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制订和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气象干预方案、停办大型户外活动方案、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方案等专项实施方案由各县
各市要着眼于落实“双控”责任,着力促进“双碳”目标落地,针对不同行业、企业排放实际,制定差别化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序列,对减污降碳措施不力、效果不显著的行业、企业要坚决限产停产,坚决防止和杜绝“一刀切
共办理配套办法措施案件89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2件、罚款802万元,查封扣押案件31件,限产停产案件11件,移送拘留案件23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件。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巡查、督查等情况,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在各类评优评先、资金补助、信贷等事项上予以支持;对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在污染天气采取的调峰错峰生产或限产停产应急措施的企业,由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在本预案统一规范下,各县(市、区)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制订、实施;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要求牵头制定、实施、落实应急预案的企事业单位限产停产方案、机动车限时绕行方案、扬尘控制方案
深入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工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同时组织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限产停产改造。加快推进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
各市要认真领会通知实质,着眼于落实“双控”责任,促进“双碳”目标落地,针对不同行业、企业排放实际,制定差别化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序列,对减污降碳措施不力、效果不显著的行业、企业要坚决限产停产,坚决防止和杜绝
十年来,全市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书1765件、处罚金额11341.59万元,实施按日计罚8件,查封扣押108件,限产停产97件,移送拘留47件,移送犯罪15件。监管手段实现科技、精准治污。
共组织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50余次,累计立案347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36件,罚款金额4344.741万元;查封扣押18件,限产停产5件,行政拘留8件8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30件72人。
对拒不落实限产停产措施、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在全市予以曝光。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巡查、督查等情况,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在各类评优评先、资金补助、信贷等事项上予以支持;对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在污染天气采取的调峰错峰生产或限产停产应急措施的企业,由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固定源方面,立案查处5860起,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等案件650起;移动源方面,分别处罚超标重型柴油车1.42万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2219台次,检测场19起;全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二)对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的举报事项, 给予最低500元,最高1万元奖励;对未进行处罚,但进行查封扣押的举报事项,给予2000元奖励。
办理涉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拘留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129起,其中责令38家企业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各地市、宁东基地环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采取夜查、暗查、突击检查等多种举措重点检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煤质监管、扬尘管控、错峰生产等情况,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坚决依法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唐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10月27日20时起,钢铁、焦化、水泥等多个行业均需执行停产限产措施,详情如下: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
为单位,完成重点涉气工业企业以及传统产业集群全面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10月至11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企业完成整改;12月,对所有问题清单企业进行复查,发现未整改到位的,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或限产停产等处罚措施
在水泥窑需要限产停产的大势下,形成了控制新增产能项目建设,促进企业技术改造降成本,市场自我约束讲诚信经营,行业生态文明讲文化建设,企业管理向“价本利"转型,行业高质量发展有了基础。
科学安排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加强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综合运用,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对查办的生态环境违法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集中曝光
全年实施行政处罚289件,罚没入库2079万元;实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办案54件,其中按日计罚4件,查封扣押38件,限产停产2件,移送拘留9件。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态环境不安全事件。
铁腕执法,重拳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以来,对全市204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共处罚款2241.085万元,办理查封扣押21件、限产停产50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8件。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巡查、督查等情况,对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在各类评优评先、资金补助、信贷等事项上予以支持;对拒不执行当地人民政府在污染天气采取的调峰错峰生产或限产停产应急措施的企业,由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二、企业环境合规监管趋势及法律风险(一)环境合规监管趋严1.生态环境行政责任加重自2015年1月1日,修订版《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移送刑事侦查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