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并与执法局副局长王小飞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李艳主持,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以下是全文实录。
李艳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我厅例行新闻发布会现场。首先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按照我厅2021年例行新闻发布计划安排,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题是通报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今天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在发布台就坐的是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陈玉松先生、执法局副局长王小飞先生。
今天来到发布会现场的还有省生态环境厅各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中央驻滇部分新闻媒体和省级部分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欢迎大家!
今天发布会有两项内容:一是请陈玉松局长通报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二是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问题。
首先请陈玉松局长作介绍。有请!
陈玉松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好!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本年度工作的安排,今天举行2021年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闻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发布的内容主要是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今年,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和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这条主线,强力推进重点领域、流域和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严厉打击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守护碧水蓝天
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21起,罚款3.64亿元。办理涉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拘留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129起,其中责令38家企业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起。通过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主观故意、恶意排污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随着“放管服”工作的不断推进,省生态环境厅指导、督促全省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省纳入双随机监管污染源总数为10711家,其中特殊监管对象139家,重点监管对象1108家,一般监管对象9464家。全省共执行污染源双随机监管9699次,发现涉及环境管理问题4563个,查处涉嫌环境违法企业600家。
(二)积极探索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今年我省共有116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措施,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监管2806次,发现环境问题158个,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7件。针对正面清单内企业涉嫌环境违法但为非主观故意排污并主动报告、未造成污染环境后果的企业采取审慎处罚措施,减免处罚52次。执法机构通过电话、网络服务企业3131家次,现场帮扶3505家次,通过其他方式服务企业108家次。
(三)扎实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安排部署,我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严密组织,严厉查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今年以来已查处该类涉嫌环境违法案件183件,罚款265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个。
二是积极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在2020年长江“三磷”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楚雄、红河等州市组织开展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对124家“三磷”企业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发现涉嫌环境违法企业5家,处罚55万元,对9家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进一步推动长江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深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督办全省现运行且与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的13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工况异常、炉温不达标、相关异常数据等问题189次。按照“省级督办、市(区)级核实、企业反馈”的工作原则,所有督办事项均已核实销号,有效促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继续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专项问题整治。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从2019年至今,持续开展对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以下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排查清理整治,全省共排查饮用水水源地311个(地下水型50个、县级以下地表水型261个),发现238个饮用水水源地存在522个环境问题,涉及15个州市70个县市区,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整治中。
二、强力推进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成效显著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成效,持续推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排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问题整改。2020年12月份至今,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目前已开展了9批次,覆盖全省15个州市(德宏州因疫情防控未实施)。共出动人员超过92000人次,共检查各类对象超过23000家,发现问题总数近47000,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近2500家。
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是一次打破常规的探索创新,也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注重成效的有效方法,还是创新机制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更是实战练兵、提升业务和锻炼队伍的大舞台。领导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检查覆盖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检查内容之全前所未有;抽调人员之多前所未有;时间跨度之长前所未有;深度融合执法形式前所未有;发现问题体量之大前所未有;执法能力提升之快前所未有;取得成效之显著更是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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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主要业务处室、直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制定了全年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将执法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全省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中,全面梳理被检查州(市)存在问题和线索,形成基础检查任务清单,扎实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努力实现情况一次摸清,风险一次排查全面,问题一次查处到位。发现了一大批平时不易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了一大批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联合执法检查坚持以党建促业务,各现场检查组第一时间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签订廉政承诺书,随时开展廉政、安全教育、疫情防控提醒,将党建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将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实践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坚决树牢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盘棋”思想,坚定完成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坚决贯彻“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要求,坚持全面检查的同时,结合任务县(市、区)实际情况和特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中央和省级督察反馈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重点排污单位、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信访案件、重要环境敏感区、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重点单位、城镇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等重点开展工作。
四是坚持质量第一。全面统筹协调工作开展,每天进行工作调度,每天通报工作进展,及时研判突出环境问题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线索。派出人员分区划片进行督导,帮助厘清检查思路,指导发现区域突出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案件质量把关,开展案件抽查工作,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予以纠正或补充完善,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得当。
五是坚持提升能力。探索“执法+督察+业务+技术”融合,坚持“以老带新、以强带弱”,业务骨干、执法能手、行业专家合理搭配,相互交流学习,开阔了眼界,学到了知识;有效利用无人机、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新技术、新手段,提升了发现问题能力,完善了发现问题机制,在实战中锻炼了队伍,提升了全省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六是坚持机制创新。建立“联合执法+同步整改+同步查处+精准帮扶+环保普法”工作机制,形成了联合执法检查“任务计划统筹制度、问题分析研判制度、执法和技术联动制度、执法和督察联动制度、问题反馈整改制度、整改跟踪问效制度”,形成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工作闭环。
七是坚持普法并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运用于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认真查勘现场,不遗漏任何环境问题,不放过任何环境违法行为,重视讲清楚涉嫌环境违法的原因,不守法面临的法律后果,对被检查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被检查对象起到很好的警醒警示作用,是一次全面、直接、生动的普法课,全面提升了环境守法意识。
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下一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一)继续抓好全省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继续抓好大中型水电站、九湖流域、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嫌违反“三同时”、未验先投、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强化排污许可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排污许可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二)聚焦环保各类专项行动,高效推进整改工作
全力抓好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以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及时办理。继续抓好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专项行动,切实改善我省生态环境质量。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继续开展全省联合执法检查大练兵活动,全面促进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执法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各项制度措施,加强移动执法系统的运用和执法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效能。
以上通报完毕!
谢谢大家
李艳:
谢谢陈玉松局长的介绍。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们提问。
新华社云南分社记者:
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玉松:
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云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定位,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紧盯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指出和交办的问题;紧盯联合执法检查中移交的突出、典型生态环境问题和涉嫌严重违法行为;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紧盯九湖流域、金沙江流域和赤水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盯重点区域(领域)、重点行业突出环境问题;紧盯社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复投诉举报的问题,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肃查处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二是以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为载体,开展全省执法大练兵活动。三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五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类问题清理整改。六是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制度。
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新成效:
一是重塑了生态环境执法新体系。为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助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改革,目前,全省16个州市稳步推进组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完成对辖区内生态环境分局人财物上划工作,各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21起,罚款3.64亿元,办理涉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刑事拘留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129起,其中责令38家企业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5起。有力地打击了主观故意、恶意排污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重点领域生态环境监管收获新成效。通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我省大部分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规范完成了“装、树、联”工作,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全、实”,基本达到了规范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三磷回头看”工作有序推进,对124家“三磷”企业开展问题排查整治。
四是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投入4100万元建设并运行全省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了移动执法系统与生态环境部综合环境监管执法平台联网对接,执法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省执法数据实时上传功能,为全省执法能力提升奠定了基础。
五是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取得了新突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采取“联合执法+同步整改+精准服务+环保普法”工作模式,整合“执法+督察+业务+技术”力量,形成执法工作成效最大化,通过组织开展全省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基本实现重大环境风险一次查清、突出环境问题立即整改、涉嫌环境违法当场立案调查、人民群众投诉举报一次处理。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请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去年12月份以来在全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有哪些亮点和创新?
王小飞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成效,持续推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排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问题整改。2020年12月份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以文山为试点,通过抽调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和异地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对各州市生态环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成效显著。目前,联合执法检查已实施9批次,完成对全省15个州市的检查(德宏州因疫情防控未实施),共出动人员超过92000人次,共检查各类对象超过23000家,发现问题总数近47000,涉嫌环境违法需立案查处近2500家,罚款金额约1.88亿元。
一、主要经验做法
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是一次打破常规的探索创新,也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注重成效的有效方法,还是创新机制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更是实战练兵、提升业务和锻炼队伍的大舞台。领导重视程度之高前所未有;检查覆盖范围之广前所未有;检查内容之全前所未有;抽调人员之多前所未有;时间跨度之长前所未有;深度融合执法形式前所未有;发现问题体量之大前所未有;执法能力提升之快前所未有;取得成效之显著更是前所未有。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全年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将执法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全省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中,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主要业务处室、直属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全面梳理被检查州(市)存在问题和线索,形成基础检查任务清单,扎实开展现场检查核实,努力实现情况一次摸清,风险一次排查全面,问题一次查处到位。发现了一大批平时不易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查处了一大批环境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联合执法检查坚持以党建促业务,各现场检查组第一时间成立了临时党支部,签订廉政承诺书,随时开展廉政、安全教育、疫情防控提醒,将党建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将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实践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坚决树牢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盘棋”思想,坚定完成工作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坚决贯彻阮成发书记“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的指示要求,坚持全面检查的同时,结合任务县(市、区)实际情况和特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焦中央和省级督察反馈及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重点排污单位、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信访案件、重要环境敏感区、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重点单位、城镇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等重点开展工作。
四是坚持质量第一。全面统筹协调工作开展,每天进行工作调度,每天通报工作进展,及时研判突出环境问题和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线索。派出人员分区划片进行督导,帮助厘清检查思路,指导发现区域突出问题。安排专人负责案件质量把关,开展案件抽查工作,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督促予以纠正或补充完善,确保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得当。
二、工作亮点
(一)摸底数、找差距、排风险同步。整合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与化学品、自然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应急管理与信访投诉、核与辐射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梳理形成检查任务清单,全面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问题摸排,积极推动突出环境问题和隐患整改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做到了摸底数、找差距、排风险工作的同步开展。
(二)联合执法、全面整改、精准服务一体。发现大量平时不易发现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的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时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做到了联合执法、全面整改、精准服务一体推进。
(三)机制创新、队伍锻炼、环保普法并重。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建立“联合执法+同步整改+同步查处+精准帮扶+环保普法”工作机制。坚持“以老带新、以强带弱”,有效利各种新技术、新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运用于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做到学法、执法、普法。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移交问题。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全面反馈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督促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切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严处环境违法。督促州市坚决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交办的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的企业(单位),对部分影响恶劣、行为故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三)定期调度进展。全面压实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对移交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涉嫌生态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推动交办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查处不到位的,适时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或日常督察,依法依规问责处理。
云南法制报记者:
当前,面对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新形势,我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机构如何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陈玉松:
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是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武器,要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必须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为此,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工作实际,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州市、县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执法和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机制,充分发挥执法和监测两支队伍的力量融合,做到“眼疾手快”。积极探索县级“局队合一”执法体系,建立运行高效的执法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进一步把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资源向现场执法集中,昆明市探索提升县级执法机构规格,按正科级设立县级执法队伍;曲靖市延伸执法触角,把执法力量配置到乡镇。
二是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构建“大执法”格局。与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等七部门联署《关于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健全生态环境执法的协调联动、沟通协调机制、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共享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司法监督、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有效衔接。
三是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督执法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将贯彻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强化对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实现排污许可证常态化执法检查。
四是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高执法效能。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我省《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优先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不断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同时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清单内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出清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形成“守法者无事不扰、违法者利剑高悬”的良好局面。
中国网记者:
针对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请介绍一下我省的具体情况。
王小飞:
根据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环办执法〔2021〕12号)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21年5月起,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制定印发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开展该专项行动,是为了巩固2020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成效,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遏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拓宽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注重源头管控,突出检查重点,重视线索核实。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坚持深挖扩线,积极借助外力,及时启动损害赔偿。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办案水平。完善部门联动、完善案件调查、建立公开发布典型案例等三项工作机制。
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涉废矿物油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今年以来已查处该类涉嫌环境违法案件183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个。
下步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全省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继续推进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
李艳: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非常感谢今天发布人详尽、精彩的解答。
正如刚才陈玉松局长发布中提到的,推进重点领域、流域和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努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一直以来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我们将继续努力,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和宣传报道。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标题:图文实录 | 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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