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轨迹实时上传、视频监控、手持终端等智能化物联网监管手段,逐步实现实时、动态、预警的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提升全省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及规范化管理水平。...4.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过程重点监管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含自利用处置设施)运行记录,至少包括投料记录、运行参数记录、原辅材料使用记录、辅助燃料使用记录、用水用电记录、利用产品产量和次生危险废物产生记录等
,如实记录产生和处置利用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转移危险废物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相关信息,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逐年提升。
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见附件1)及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见附件2),重点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相关单位,兼顾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确保评估范围全覆盖。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专项整治,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及时收运和安全处置需求,减少长时间贮存的环境风险。六、强化经营许可与排污许可协同衔接。...开展新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回访指导,投放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视频,组织专题培训和讲座,制定危险废物相关技术指南,印发工作手册等措施,帮助企业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为继续支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继续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11月,围绕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
1.抓好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健全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提高。
年)》,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三个能力”不断增强。...》(环固体〔2019〕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等有关要求,加快实施《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
“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推动京津冀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提升区域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将试点单位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鼓励试点单位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明确实施日期。(五)《审查指南》。...一、编制背景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按照生态环境部、省政府工作部署,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出台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
原则上不鼓励新建焚烧等危险废物自行处置设施。(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项目:原则上不鼓励新增危险废物收集单位,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加强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延伸服务。
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
(二)统筹开展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按照“突出重点、覆盖全面”原则,突出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通过规范化评估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确保评估范围覆盖全面。
下一步,市局将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标准的宣贯和培训,推动标准落地实施,提高全市小微危险废物收运单位管理效率和质量,助力打造成小微危险废物收贮运规范化管理的温州样板。...温州市是浙江省最早提出并着手解决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贮运处置问题的地级市,是省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贮运管理工作改革的首个试点。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建立规范化评估“一企一档”,鼓励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开展自行评估。...(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环境风险等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和排除管理清单管理要求。
》(国办函〔2021〕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等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有效防范并及时发现危险废物非法转移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布局,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有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点识别各类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将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探索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和重点示范项目。...以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不高、各类固体废物收运和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固体废物规范化分类贮存管理,收集转运体系建设的项目。(三)末端利用处置类。...补足本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提升飞灰、废盐等特殊类别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多种类别固体废物协同利用处置,以及其他具有环境效益高、公益性强等特点,可有效减少填埋量,节约土地资源的项目。
会同交通部门打通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和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两套系统数据壁垒,实现信息交互共享。(十)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宣传培训。培育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单位环境安全意识,依托省固体
我局将按照要求将收集单位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试点单位评估体系,将服务产废量10吨以下小微企业数量或比例(含延伸管家服务)、省内就近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落实入厂分析检测制度等纳入评估体系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优化广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布局,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有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区内危险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开发区现有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核准经营规模为1.5万吨/年,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7个,已全部纳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3.生活源固体废物。
2023年,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174号)要求,于6月—12月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部分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