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临泉县人民政府发布临泉县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8186万元,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10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规模为10吨/天,主要建设工程包括综合处理车间、调节池、厌氧罐、油脂储罐、沼气储柜等设备基础、厂区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环保、消防等配套工程,采购预处理设备、厌氧发酵设备、除臭设备、沼气净化、污水预处理设备及通风设备、发电设备附属生产设备和安装工程以及收运系统。公示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县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临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6288018、6112369
电子邮箱:lqxhbj@163.com
地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4年2月27日
项目名称:临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临泉县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旁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显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8186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41.5平方米,主要建设工程包括综合处理车间、调节池、厌氧罐、油脂储罐、沼气储柜等设备基础、厂区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环保、消防等配套工程,采购预处理设备、厌氧发酵设备、除臭设备、沼气净化、污水预处理设备及通风设备、发电设备附属生产设备和安装工程以及收运系统。项目建成后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10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规模为10吨/天。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临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初期雨水池,经重力式无阀滤池处理后回用冷却塔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沼气凝析水、沼液(气浮+隔油预处理)、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水接入调节池,通过管道输送至临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统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临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车辆、设备、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至滤液池,随餐厨垃圾一并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相关限值。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各生产车间要进行密闭负压设计。营运期,建设项目出渣间通过负压密闭收集,预处理间设备通过密闭收集、综合处理车间、卸料大厅、污水预处理设施等均采取负压密闭收集,收集后臭气送至临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坑作为一次补风。同时建设一套应急措施,恶臭气体经过1套“酸洗塔+1套碱洗塔+活性炭吸附+1套UV光催”工艺处理后恶臭气体一起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沼气发电燃烧废气经SCR技术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氮氧化物满足《中大功率沼气发电机组》(GB/T29488-2013)的限值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不可发酵杂物、沼渣、废包装材料、油泥、生活垃圾由密闭车辆运至临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项目依托现有的危险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100m2,化学药剂废包装瓶/袋和废脱硫剂及硫渣、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时,预处理车间、化学品储存库、厌氧发酵区域、污水处理区域等采取重点防渗,严防项目废水通过渗透污染地下水。
6.距本项目厂界5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2月2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政分中心发改投资函〔2023〕45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