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发生,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五)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巩固提升。
成立了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不断加强污染地块的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得到严格管控。...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全市各县(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建立了全市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单。
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管控修复从业单位水平参差不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薄弱。
涉及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其规划实施建设前,地块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四、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理各级规划资源部门在规划编制、土地储备阶段及时和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相关地块清单。
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尚未形成。再开发利用地块数量多,环境监管与土地开发利用矛盾凸显。...将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管理,污染地块准入管理、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已形成。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考核要求。5.地下水污染防治初步启动。
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印发实施《河源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河源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试行)》,构建“事前-事中-事后”调查监管体系,污染地块准入管理
(牵头单位:市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6.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强化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管控,督促相关土壤污染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案。
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防止对未经治理与修复或治理与修复不达标的污染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2022年5月20日
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关于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机制的函》《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加强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环节相关部门工作衔接的意见
州(市)级以上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实现266个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建立严格的用地准入制度,构建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坚决杜绝不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地块再开发利用。建立了建设用地地块监督性抽测制度。...各区(市)均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市级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零发生。市区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环境电离辐射处于正常水平。环保有力促进供给侧改革。
“十三五”期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涉重金属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严 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落 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合理确定污染地 块土地用途,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 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管控修复从业单位水平参差不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薄弱。
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防止对未经治理与修复或治理与修复不达标的污染地块进行再开发利用。
“十三五”期间,全市未发现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全市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
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全流程监管135个疑似污染地块和25个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完成长乐等5个县(区)的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试点,在泉港
近年来,昆明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依法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第十条 依托云南省丰富的水能、太阳能、风能资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
7.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在土壤环境详查及专项调查评估基础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江 苏强化土壤分类管控和源头治理,健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加强暂不开发利用地块的风险管控,严格再开发利用地块准入管理。
(试行)》《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管控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经梳理近期全市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草拟了
随着“退二进三”“退城进园”和“产业转移”等城市发展策略的实施,我国因工业企业关停并转遗留了大量遗留疑似污染地块(以下简称“遗留地块”),其场地调查、修复及再开发利用等问题凸显,对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健康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河北将深化污染源头管控,强化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调整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深化农村污水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