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将2018年9月已建成投产的熔铸炉、炒灰工序建设时间“技术性”调整为2020年4月、2021年2月,以使其符合原环评、技改环评的要求,竣工环保验收弄虚作假,炒灰工序“未批先建”,熔铸、炒灰工序“未验先投
二、江苏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未验先投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15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苏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该单位“年产8000吨高性能复合新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共审批三条生产线...三、盐城某食品有限公司未验先投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2023年6月1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盐城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年产3750万支冰淇淋项目于2019年6月4日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审批
福建皓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伪造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意见【查处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2022年11月10日,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对该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33
由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未验先投”单位投产后进行排污必然会违反排污许可制度。因此,“未验先投”与“无证排污”是存在牵连关系的环境违法行为。...个人作为行政相对人,能否成为“未验先投”“无证排污”的处罚对象?
三、山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验先投”案【案情简介】2022年8月10日,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文水县山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外排的行为。
最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该企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分别处罚款0.1926万元、25万元,共计25.1926万元。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的处罚规定。...2022年6月,相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前期该企业木制家具生产项目未验先投,因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停产、恢复原状的情形符合《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3.0版(11项)》第5
废水排放量较少指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生产废水排放量或实际生产废水排水量少于1500吨/年,废气排放量较少指有组织生产废气排放量小于500立方米/小时;(四)厂(场)界噪声超标排放,不涉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且无群众噪声投诉的;(五)适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
查处情况:该单位上述行为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即“未验先投”)。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验先投现场)二、查处情况某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责令改正“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后,其在违法行为逾期未改正的情况下仍继续投入生产。...案例一某路面工程有限公司未验先投逾期不改正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2月,某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开始建设水泥稳定碎石搅拌站,2021年6月初开始投入使用。
经查,湖州某服饰有限公司水洗车间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属地南太湖新区分局随即依法依规对该单位进行“未验先投”立案查处。
因设施故障、维修等原因导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但及时主动书面报告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八)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或者实施关停等措施的;(九)建设项目“未验先投
案例4:黄石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案【案情简介】2022年4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企业的环保手续及设施运行随机抽查时发现,黄石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潼湖镇人民政府诉潘某、东莞某环保公司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四、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生态环境局诉周某支付危险废物应急处理费一案五、无证照加工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现对2022年天津市第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案2021年7月7日,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中汽(天津)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信访检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在原有试行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成,新增2条、保留1条,调整12条,包括总则、裁量适用、附则三章,共十四条,对涉及偷排偷放、“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案件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述两家企业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废水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处罚100万元。
执法人员当即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最终该企业因“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6万元。
【查处情况】针对该公司存在的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3月3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结合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出具的《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及
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董某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行为累计处以罚款20余万元。
二、岳麓区某医学检测公司新建项目未验先投案案情简介 2022年1月4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岳麓区学士街道湖南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的某医学检测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仍在生产,其“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同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命令,责令其3个月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实践中,“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如何认定,“未验先投”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具体执法过程中又应注意哪些问题?以下笔者作简要分析。...二、“未验先投”有关常见执法问题1.
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存在未就改造扩建项目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案例三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案一、基本案情2021年10月22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二、主要问题(一)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该项目在未取得土地、环评、水土保持、安监等各项审批(备案)情况下,于2020年10月17日开始建设,“一期建筑渣土填埋场”于2020年12月底投入使用。
该场直至2020年12月从未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存在长期未验先投违法行为。2021年2月,该场在已经封场停运的情况下,才开展自主验收,且验收报告有关内容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