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山西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试行)》印发,进一步规范全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明确分级审批范围。
详情如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划分方案(暂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
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细则》,其中指出审批范围为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包括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
两个厂区排污口只设置一个。...新厂厂区包括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综合事故池、多级oa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置、管理设施等。
规范建设排水管道及排污口,排污口设置流量计及 ph、cod、nh3-n、总磷、总氮、重金属等因子的在线监测系统(其中重金属在线监测设置在自身污水处理厂排口处),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以及在乌江、赤水河等八大水系干流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八大水系干流范围见附件1、附件2)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实施;2.其他跨市(州)界或共界河流设置的入河排污口
5)排污口按照要求设置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与监管部门进行联网。(3)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调试期、消缺、培训、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寿县瓦埠镇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epc+o工程项目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寿县瓦埠镇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寿发改审批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河势稳定的排污口设置审核,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统一的排污口信息平台,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从受纳水体到排污单位的全过程监
(九)项目以1250立方米高炉生产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高炉冲渣系统区域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十
实行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审核制,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到2023年,完成延河、无定河、北洛河等黄河流域重要支流排污口排查。
对照国家文件明确了需要进行设置审批的排污口类型及由海河局负责审批的排污口范围,对北京市设置审批要求进行调整规范,明确由海河局、北京市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分级负责设置审批的排污口类型和范围,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二、你公司应提请并配合有关部门在本项目投产前做好以下工作:(一)在垃圾焚烧厂厂界外延300米包络范围设置环境防护区,该范围内不得有常住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在该区域内已签订协议的2户居民完成搬迁工作前,该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涉及入河排污口的,可将设置要求相关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审批。涉及入海排污口的,可将环评审批与入海排污口备案事项同步办理。探索推进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
各流域海域局要细化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范围和具体边界,与流域内相关省份协商一致后报生态环境部,经批准后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并予以公开。...上述范围外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由属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分级审批权限,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存在市际争
(九)项目以1250立方米高炉生产车间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今后亦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保护目标。...(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
按照国家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结合实际对排污口分类施策,实行差别化管理。排查整治现有排污口,规范审批新增排污口,强化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开展现有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规范审批新增排污口,加强日常管理。各县(区)结合实际,实行差别化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实施。
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三)擅自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四)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五)围湖造地;(六)违法取用水资源;(七)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
同一建设项目涉及陆域环评、辐射环评、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等多个生态环境准入领域事项的,可以纳入一个环评文件,出具一个批复。...二、改革范围杭州市域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新城、特色小镇、小微园区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改革区域”),以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划为依据,编制改革区域规划环评(包含区域环评),
同一建设项目涉及非辐环评、辐射环评、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等多个生态环境准入领域事项的,可以纳入一个环评文件,出具一个批复(附件4)。3.简化环评编制。...4.实行打捆审批。改革区域内同一类型的小微企业项目,在明确相应责任主体的基础上,可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
应该说,这个文件是中央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有许多创新举措。我想,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拓展管控范围。过去排污口监督管理范围仅限制在工业排污口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指导督促各地排查整治现有排污口,规范审批新增排污口,加强日常管理。地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实行差别化管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关于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
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四)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的;(五)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
将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复垦或者向农用地排放、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四)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的;(五)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