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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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2021-09-09 08:46 来源: 仪征生态环境局

近日,仪征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关于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3日。

1、项目名称: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

2、建设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葫芦套以东,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南。

3、建设单位:仪征市水交投资有限公司。

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机构:江苏慧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仪征市污水处理厂迁扩建项目位于葫芦套以东,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南,该工程总设计规模7.5万m3/d。项目建成后,新设5.0万m3/d尾水排放口设置在红旗河与S356省道交汇处东岸以北10m处(地理坐标为北纬32°15′9″、东经119°12′2″),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明渠。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污水处理厂的尾水要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一、二级保护区排放限值(其中TP≤0.25mg/L),处理达标后排入红旗河。

②要规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强化污水收集入管入厂,加强厂内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处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要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常规化验分析,建立较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及完善的管理措施;加强废水管网的建设,对红旗河开展定期清淤、生态修复工程。

③新增排污口需在排污口处竖立标志牌,安装在线流量计、COD、氨氮监测仪等监测设备,按规定开展污水水质水量监测。定期向本机关报送排污口统计有关数据信息。

④关键设备应设置备用设备、用电应同时接入应急电源、供药应及时并保持有余量等。保证项目排水在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范围内,确保稳定达标。废水出厂总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配备流量、水质自动分析监控仪器,定期取样监测。操作人员及时调整,使设备处于最佳工况。

⑤本项目所在区域段的生态修复范围为排口上游100 m至排口下游400 m,总长度约为500 m。红旗河生态修复建议选择等芦苇、香蒲水生植物,选择石笼净水复合护岸结构。并加强红旗河上游闸站、健康路河引水泵站与下游入江口处红旗河泵站等水利设施的联合调度,确保红旗河流量可满足其基本的生态环境功能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日在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入河排污口设置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3418811

邮箱:348298994@QQ.com

通讯地址:仪征市真州东路47号

邮编:2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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