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事权改革全面完成。县级以上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为省级、污染源监测事权下放至市(县)级,“谁考核、谁监测”的全新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国家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获取率全面提升。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吉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12个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部挂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分级上收
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落实,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污染源、执法和应急监测事权下移,形成职能相对集中、分工较为合理、基本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落实,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污染源、执法和应急监测事权下移,形成职能相对集中、分工较为合理、基本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实施意见》梳理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主要事权,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谁考核、谁监测”原则,进一步上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夯实各级监测工作任务。提出了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等措施。...第二部分为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制,共五方面内容,分别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细化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等。
支持持续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逐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支持建立了大气、水、土壤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建成,基本形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上海市配合完成“十四五”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国控点位调整;完成涉及市级考核评价的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现“谁考核,谁监测”;建成全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体系;优化整合形成跨部门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网络,
环保监测正面临着监测事权上收和推动第三方运营维护服务的转变,而未来“互联网+大数据+环保”的智慧环保理念将有望实现环境监测的全覆盖。
监测事权上收后,市场空间增量在哪里?我们需要从各级监测站的职责转变来分析监测运营服务的市场空间。...监测运营业务都是由政府部门所属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指导意见》要求放开监测第三方服务市场,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政府职能效率,同时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推动监测运营行业发展,而另一方面,也是为同年 7 月颁布的《建设方案》中提出的监测事权上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预防不当干预,保证了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
完成14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事权上收。对53家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监测机构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质量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环境监测市场蓬勃发展早在“十二五”期间,包括《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在内的多部环境监测政策便陆续出台,随后“水十条”、“气十条”及“土十条”等环保政策的落地,都大大刺激了环境监测市场需求的爆发
完成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构建国家-区域-监测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建成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等大数据应用平台。扎实推进
管理方面,2016年底,全国完成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1436个国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统一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独立运维,不受干预。
陈善荣:作为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和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本质上都是要化解生态环境监测的行政干扰和利益冲突等问题。...事权上收着重解决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关系问题,省以下垂直管理重点理顺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环境监测省以下垂直管理、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重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现了“五个明显提高”。...建成发展中国家首屈一指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础能力明显提高;全面上收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从过去的“考核谁、谁监测”转变为现在的“谁考核、谁监测”,运转效能明显提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在大力建设监测网络的同时,顺利实现国家环境监测事权的上收。...其中,2016年,完成了全部1436个国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事权上收;2017年,以采测分离为过渡,实现了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2018年,完成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与上收;2019年,逐步向以水质自动监测为主过渡
“十三五”期间,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完成了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并通过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保证了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
其中,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方面,将厘清生态环境监测事权,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负责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省级监测、考核。...根据《方案》,改革后的主要变化包括: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管理;地级市设区级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的,统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由地级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上收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监察职能
《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容截图二、在监测事权“上收”方面,各地提法稍有差异各地的实施方案基本上都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辖各市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由省级环保部门统一负责
根据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到2018年,我国将全面完成国家监测站点及国控断面监测事权的上收工作,这将带来环境监测设备与第三方服务市场逐步放开。
监事权上收,监测体制改变,第三方运维市场迅速打开2015年8月为了加快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分三步完成大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为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加快监测事权上收,打击数据造假。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已发现有20余家企业存在数据造假嫌疑,主要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436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完成监测事权上收,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实施采测分离,两万多家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自动监控。
2016年环保部完成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1436个国家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直接管理,采取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维的模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