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事权改革全面完成。县级以上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为省级、污染源监测事权下放至市(县)级,“谁考核、谁监测”的全新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国家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数据获取率全面提升。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吉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工作,12个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部挂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分级上收
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落实,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污染源、执法和应急监测事权下移,形成职能相对集中、分工较为合理、基本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逐步落实,完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污染源、执法和应急监测事权下移,形成职能相对集中、分工较为合理、基本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实施意见》梳理了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主要事权,逐项分解落实,按照“谁考核、谁监测”原则,进一步上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夯实各级监测工作任务。提出了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等措施。...第二部分为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机制,共五方面内容,分别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统一管理、细化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管理、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评估等。
支持持续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逐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重要区域、跨界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支持建立了大气、水、土壤国家环境监测直管网建成,基本形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上海市配合完成“十四五”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国控点位调整;完成涉及市级考核评价的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现“谁考核,谁监测”;建成全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体系;优化整合形成跨部门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网络,
环保监测正面临着监测事权上收和推动第三方运营维护服务的转变,而未来“互联网+大数据+环保”的智慧环保理念将有望实现环境监测的全覆盖。
监测事权上收后,市场空间增量在哪里?我们需要从各级监测站的职责转变来分析监测运营服务的市场空间。...监测运营业务都是由政府部门所属的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指导意见》要求放开监测第三方服务市场,一方面可以有效提高政府职能效率,同时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推动监测运营行业发展,而另一方面,也是为同年 7 月颁布的《建设方案》中提出的监测事权上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预防不当干预,保证了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