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李某瑞等人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废铅蓄电池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2023年12月,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可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开展破案攻坚;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双向案件咨询制度,公安机关可以就案件办理中的专业性问题咨询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就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不断提升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同时该公司属重点排污单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情形,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犯罪。...2024年2月1日,孝感市生态环境局汉川市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3〕7号
查处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依法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办理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第七项“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侦查
【查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公司的行为涉嫌严重污染环境,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于
三是针对突出问题严格法律责任,配合最高法、最高检修订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调整了污染环境罪定性量罪的标准,明确了对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比如说环评、监测,还有温室气体排放
而该运维公司采用人为干扰的方式,使在线监测系统上传虚假数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
【查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该企业涉嫌通过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排放二氧化硫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国家规定,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下列行为,或者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下列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该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罪,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固阳县公安机关
案例启示:随着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也更加重视自身环保责任,加大投入治理环境污染。...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福建省龙岩新罗、永定、漳平,三明永安
【查处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国家规定,针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下列行为,或者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下列行为的
【查处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查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闫某某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02查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孙某某、邓某等六人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查处情况】针对潘某某、彭某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2022年9月16日,宜春市袁州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三条第二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查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的规定,立即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