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企业的财政补助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地方财政贡献的50%。同类奖项不重复,按就高原则奖励。
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和建设标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提高丘陵、山区补助标准,健全管护机制。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推进2023年度“绿岛”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争取财政补助,鼓励能力较强的企业参与“绿岛”项目建设运行,助力中小企业共享治污、互惠共赢,同时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厅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动“绿岛”项目建设,根据《安徽省“绿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23年度“绿岛”项目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综合运用我厅各项生态环境要素保障措施,积极争取财政补助
一、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煤电企业煤电机组予以财政补助,补助比例最高为核定深度脱硝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的20%,推进能源绿色高效利用,促进污染物减排。...四、对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试点项目予以财政补助,按照日均处理量给予最高800万元/万吨的一次性补助,帮助污水处理企业降低治污成本,提升水环境质量。
对跨县域骨干河道、沿黄地区管理范围内存在防洪隐患的重要河道治理工程进行财政补助。论证实施东平湖老湖区分区运用及居民外迁工程。
每年政府财政补助为 3356.85 万元,8年运营期合计为 26854.80 万元。具体预算如下:
1、列入江海区vocs低效治理设施改造任务名单中(详见附件1);2、拟申请的资金项目未曾获得vocs治理上级同类财政补助;3、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需三年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每年政府财政补助为 3356.85 万元,8年运营期合计为 26854.80 万元。5.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采购包划分:设4个包。
组织方式:竞争性分配建议财政补助经费:500万元以内攻关时限:2年内二、专项名称:储能、新能源专项2.榜单名称:高比能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和电解液制备关键技术主要研究内容:研发新型高容量硅基负极材料,包括硅碳复合材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大气专项财政补助,并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中协调争取政策支持。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大气专项财政补助,并在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中协调争取政策支持。通过引导全社会向“环保领跑者”学习,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指导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国家、省节能降碳相关财政补助奖励资金。(三)加强示范引领。
2019年7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文件指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应由政府主导,采取地方财政补助、村集体负担
省财政补助阜蒙县、彰武县和
筹措资金1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0亿元。...筹措资金2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9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2亿元。
指导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国家、省节能降碳相关财政补助奖励资金。(三)加强示范引领。
允许“领跑者”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期间适当减少错峰减污时间,并优先享受财政补助、政府绿色采购、企业信贷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倾斜。通过引导全社会向“环保领跑者”学习,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缺口部分由政府提供财政补助。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30 年。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缺口部分由政府提供财政补助。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30 年。
(三)强化项目监管各区政府要严格按照《意见》及本通知要求,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意见》中市级财政补助申请及拨付有关规定,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本通知有效期至2024年,关于“市级财政补助”相关内容如有与《意见》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特此通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财政局2021年12月9日
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为符合中央财政补助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补贴清单申报服务
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浙江区段建设,鼓励浙江省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财政补助范围,支持浙江省扩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财政补助范围,丰富全域高品质现代文化供给
采用ppp模式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优先通过安排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等方式予以支持。一是建设期补助。
此外,部分城市也对市内评选的市级“专精特新”,及市内已获评省级“专精特新”,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冠军企业”的企业分级给予政策倾斜和财政补助,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奖补额度在5万-200万元不等。
优化传统的财政补助、奖励等转移性投入方式,借助于基金、开发性低息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工具,以股权、永续债等投入方式,助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高碳产业转型。财政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应当合力发挥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