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58号)和《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为扎实做好池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池州市发改委起草了《池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详情如下:
池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能源局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2〕58号)和《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为扎实做好我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作,坚决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介于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之间的合成氨、水泥熟料、钢铁高炉和转炉工序等产线产能,全部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离子膜烧碱等重点领域新建项目能效水平达到或超过行业标杆水平,全市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企业项目能效清单。全面落实国家、省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提升要求,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情况自查,建立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名录,确保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全覆盖,编制《池州市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对能效达到标杆水平和低于基准水平的企业和项目,分别列入能效先进和落后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引导介于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之间的企业和项目结合实际制定技术改造方案,推动“基准上标杆”。
密切关注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情况,及时组织对能效水平有变动的企业和项目开展自查,并按程序更新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池州市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原则上每年发布一次并向省报备。
(二)分类精准推动技改升级。对能效已经达到或超过标杆水平的企业和项目继续挖掘潜力,推广复制技改升级成功经验,引领高质量发展。合成氨领域加快推进华尔泰合成氨技改项目实施,以提高装置气化效率为主要方向,引导企业由固定层间歇气化落后工艺向低压合成先进工艺升级,到2025年6月完成技改项目建设;钢铁领域进一步加大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支持贵航特钢开展煤气综合利用发电,淘汰30MW纯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新建8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到2024年实现年节约10.725万吨标煤目标;水泥领域有序推进1-3号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提升水泥熟料生产系统能源利用效率,其中1号、3号生产线2022年完成技改,2号生产线2023年完成技改。
(三)严格新建项目源头管控。强化源头把控,对新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审批手续、行业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能耗标杆水平进行审核,严禁新建达不到能效标杆水平的项目。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做好产业布局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准入、区域能评等政策有效衔接,推动产业集中集约集聚发展。推动东至广信农化离子膜烧碱新建项目采用复极式自然循环膜极距离子膜法电解槽绿色技术工艺,推动副产氢气高值利用,提高氯化氢合成余热利用水平,到2025年离子膜烧碱32%生产线和45%生产线全部建成并达到标杆水平。对新建数据中心项目,一律按照标杆水平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四)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充分利用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创新资源,发挥现有创新平台和企业作用,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支持海螺水泥、华尔泰等企业开展CCUS、高效反应合成等技术研究。加强绿色工艺技术交流沟通,加大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力度,支持企业采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装备,进一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市、县(区、园区)统筹联动、多管齐下的协同工作机制,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开展能效常态化监测,探索对重点领域企业全流程用能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推动能效提升目标按时完成。
(二)强化要素保障。强化技改项目土地、能耗、排放、资金等要素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开展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加快技术更新换代和产业转型升级。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探索将产品能效水平纳入评价体系。指导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国家、省节能降碳相关财政补助奖励资金。
(三)加强示范引领。鼓励重点领域企业争当能效“领跑者”,及时总结县区(园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发展经验。加强宣传推介,引导全社会科学认识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意义,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营造节能降碳良好氛围。
附件:池州市重点领域企业能效清单目录
原标题:《池州市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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