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资金8523万元,共分为6类政策任务,安排31个项目。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关于填报2024年申请省级专项资金“二上”项目方案的通知》(详见附件1),省分配至我市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一下”控制数共计8523万元,共分为6类政策任务,安排31个项目。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一、水污染防治和省内外流域生态补偿类补助资金6510万元,拟安排项目7个,分别为:
(一)汕头市金平区梅溪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围网升级改造及修缮工程拟分配资金110万元;
(二)汕头市南澳县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拟分配资金200万元;
(三)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练江流域总口截污关键点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拟分配资金580万元;
(四)汕头市玉鉴湖城市水体水质保障技术支撑项目拟分配资金70万元;
(五)汕头市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智慧监管项目拟分配资金550万元;
(六)潮南区“源头截污、雨污分流”管网补缺工程拟分配资金3900万元;
(七)汕头市澄海区入河排污口整治示范工程拟分配资金970万元。
另根据省相关要求,提取不超过2%(即13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分别为:
(一)汕头市202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项目拟分配资金80万元;
(二)拟分配资金50万元用于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事中事后监管项目。
二、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类补助资金688万元,拟安排项目7个,其中:
(一)应对气候变化类分配资金金额88万元,安排项目1个,即2024年汕头市“广东碳标签”碳足迹评估示范项目拟分配资金88万元。
(二)大气污染防治类分配资金金额600万元,拟安排项目6个,分别为:
1.广东骊虹包装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项目拟分配资金73万元;
2.固定污染源VOCs执法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拟分配资金56万元;
3.2024年汕头市空气质量保障及污染天气精细化管理项目拟分配资金211万元;
4.汕头市2024年度移动源排气污染控制监督抽查项目拟分配资金40万元;
5.汕头市噪声重点监控对象识别项目拟分配资金124万元;
6.2024年汕头市噪声污染精准管控项目拟分配资金84万元;
另根据省相关要求,提取不超过2%(即12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用于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事中事后监管项目。
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类补助资金357万元,拟安排项目2个,其中:
(一)土壤污染防治类分配资金金额97万元,拟安排项目1个,即汕头市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监测项目拟分配资金95万元;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类分配资金金额260万元,拟安排项目1个,即汕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项目拟分配资金255万元。
另根据省相关要求,提取不超过2%(即7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用于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事中事后监管项目。
四、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类补助资金250万元,拟安排项目3个,分别为:
(一)汕头市“无废细胞”创建及评估技术支撑项目拟分配资金50万元;
(二)汕头市龙湖区龙腾街道“无废小镇”试点建设示范项目拟分配资金146万元;
(三)汕头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技术服务项目拟分配资金49万元。
另根据省相关要求,提取不超过2%(即5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用于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事中事后监管项目。
五、生态环境监测补助资金355万元,拟安排项目3个,分别为:
(一)2024年汕头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抽测项目拟分配资金12万元;
(二)2024年汕头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规模化养殖场抽测项目拟分配资金35万元。并按照实际工作量,将35万元资金分配到我局各区(县)分局,其中:
1.金平分局拟分配4.5万元;
2.龙湖分局拟分配4万元;
3.濠江分局拟分配2.4万元;
4.澄海分局拟分配7万元;
5.潮阳分局拟分配9.2万元;
6.潮南分局拟分配7.4万元;
7.南澳分局拟分配0.5万元。
(三)2024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区(县)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拟分配资金301万元,并按照实际工作量,将301万元资金分配到我局各区(县)分局,其中:
1.金平分局拟分配1.9万元;
2.龙湖分局拟分配1.9万元;
3.濠江分局拟分配1.9万元;
4.澄海分局拟分配19.9万元;
5.潮阳分局拟分配271.9万元;
6.潮南分局拟分配1.9万元;
7.南澳分局拟分配1.6万元。
另根据省相关要求,提取不超过2%(即7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用于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事中事后监管项目。
六、生态环境监管督查补助资金363万元,拟安排项目7个。
(一)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类拟分配资金金额100万元,安排项目1个,即2024年广东省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工程汕头市行动计划项目拟分配资金98万元;
(二)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类分配资金金额263万元,安排项目6个,分别为:
1.2024年度汕头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升项目拟分配资金78.5万元;
2.2024年汕头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费项目拟分配资金65.5万元;
3.2024年汕头市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与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拟分配资金58万元;
4.韩江东溪(龙门关-仙美段)、榕江潮水溪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项目拟分配资金20万元;
5.汕头市金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拟分配资金18万元;
6.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拟分配资金18万元。
另根据省相关要求,提取不超过2%(即7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工作经费,用于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事中事后监管项目。
七、根据《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6个方向各提取不超过2%项目资金(共计168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工作经费(包括事前项目库建设经费、事中事后经费)。其中汕头市2024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项目拟分配资金80万元,2024年度省级专项资金事中事后监管项目拟分配资金88万元。详见附表。
附表:汕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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