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其中提出,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规划先行;源头治理、协同控制;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适应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需要,保障公众健康,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要求,草拟了《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15日前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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