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示2022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纳入评价范围的36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诚信单位1家、环保良好单位31家、环保警示单位3家、环保不良单位1家;7家机构因机构注销、资质注销、停业等原因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2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琼环规字〔2022〕1号)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指标解读说明的通知》(琼环函〔2023〕112号)的规定,我厅对在海南省社会环境服务管理平台登记的省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2022年度环保信用评价工作,评价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评价范围的36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诚信单位1家、环保良好单位31家、环保警示单位3家、环保不良单位1家,详见附件1;7家机构因机构注销、资质注销、停业等原因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详见附件2。
现将2022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1日(共计15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厅反映,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李林
电话:(0898)65251497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贤路9号
邮编:570203
2022年度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保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022年度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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