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20〕6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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