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已经公布。
《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
(更新时间:2018年3月8日)
根据《关于印发
<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肇环字〔2016〕146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肇庆市环境监测社会化工作,规范我市社会环境监测市场,拟在肇庆市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按要求到肇庆市环境保护局登记。已进行登记并合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将由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录入《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向社会公布。
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更新时间:2018年3月8日)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肇庆睿盈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诚浩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广东以勒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华清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证安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港联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微碳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创华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西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市精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高普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东莞精准通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政院检测有限公司
深圳市惠利权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阳江市人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华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其他须知:
1.凡是列入《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的企业发生监测机构名称、监测资质、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化时,应及时报送市环保部门更新相关信息。
2.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监测活动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任何社会机构、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对以上《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里面的企业进行监督,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以此提升在肇庆市开展相关监测业务的社会环境监测企业的质量。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并将对已纳入《肇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且存在违法违规监测行为的企业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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