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纳入评价范围的132家社会监测机构中,A级机构24家、B级机构48家、C级机构37家、D级机构12家、E级机构11家;因未上传相关业务至监管系统、业务转型、注销备案等原因不纳入评价范围的社会监测机构160家。上海

首页 > 环境监测 > 气体监测 > 政策 > 正文

上海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2023-03-03 10:43 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纳入评价范围的132家社会监测机构中,A级机构24家、B级机构48家、C级机构37家、D级机构12家、E级机构11家;因未上传相关业务至监管系统、业务转型、注销备案等原因不纳入评价范围的社会监测机构160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沪环规〔2020〕9号)规定,我局对在本市“一网通办”备案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开展了2022年度信用评价工作,评价时间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评价范围的132家社会监测机构中,A级机构24家、B级机构48家、C级机构37家、D级机构12家、E级机构11家(附件1);因未上传相关业务至监管系统、业务转型、注销备案等原因不纳入评价范围的社会监测机构160家(附件2)。

现将2022年度社会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9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022年度社会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022年度不纳入评价范围的社会监测机构名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