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纳入评价范围的132家社会监测机构中,A级机构24家、B级机构48家、C级机构37家、D级机构12家、E级机构11家;因未上传相关业务至监管系统、业务转型、注销备案等原因不纳入评价范围的社会监测机构160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监测类)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沪环规〔2020〕9号)规定,我局对在本市“一网通办”备案的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开展了2022年度信用评价工作,评价时间周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入评价范围的132家社会监测机构中,A级机构24家、B级机构48家、C级机构37家、D级机构12家、E级机构11家(附件1);因未上传相关业务至监管系统、业务转型、注销备案等原因不纳入评价范围的社会监测机构160家(附件2)。
现将2022年度社会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9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我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022年度社会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022年度不纳入评价范围的社会监测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