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连云港市财政局印发《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原则上支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重点工程、区域水气土污染防治、良好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整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重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双碳”等应对气候变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废弃物、废水、污泥的处理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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