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万宁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万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与督察组共同推动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与万宁市共同核查发现,万宁市海水养殖监管缺位,环境问题突出,部分砂质岸线遭受侵蚀破坏。一、基本情况按照《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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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万宁市海水养殖监管缺位 部分砂质岸线遭受侵蚀破坏

2022-06-20 14:28 来源: 海南生态环境

2022年6月,海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万宁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万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与督察组共同推动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与万宁市共同核查发现,万宁市海水养殖监管缺位,环境问题突出,部分砂质岸线遭受侵蚀破坏。

一、基本情况

按照《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万宁市早在2018年7月就已印发实施《万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6-2030年)》,划定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适养区,但万宁市缺乏科学合理引导、宣传和监管,加上百姓认知不足,在龙滚、山根、和乐、万城、后安、东澳等沿海镇破坏原有的湿地、滩涂、林地、岸线、农田等资源,在海岸带无序修建大量海水养殖场及配套养殖设施。根据资料显示,万宁市原有海水养殖场面积27731亩,其中禁养区海水养殖面积11466亩,已清退面积11428.1亩,沿海地区海水养殖长期以来无序发展,给万宁市砂质岸线带来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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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问题

(一)清退整治不彻底。根据《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宁市禁养区剩余水产养殖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禁养区海水养殖清退工作,但万宁市清退整治工作不彻底,没有统筹解决好海水养殖清退与渔民生计问题,渔民短时间内转产转业困难,在万宁市万城镇港尾村、和乐镇内村仔村、东澳镇中草村和龙宝村均存在复养反弹情况。直到督察组进驻时,仍有禁养区37.9亩养殖场未完成清退。督察还发现,养殖场清退后产生的大量养殖垃圾临时堆放于岸滩上,特别是在东澳镇老爷海海域养殖垃圾聚积成堆,直到督察组进驻后仍未彻底清理,进驻期间多次接到群众反映老爷海养殖垃圾清理不到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

(二)养殖尾水直排沙滩。万宁市海水养殖场多为散户养殖,绝大多数未办理报建、环评、排污口备案等手续,也未落实污水治理设施,大量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沙滩,造成岸线冲刷侵蚀、沙滩沟壑纵横、近岸海域水质受到污染。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养殖尾水长期直排,严重影响了万宁市沿海部分海域和海岸带生态环境。据统计,万宁市海水养殖尾水排放口达64个,目前仅有2个排放口完成备案手续。对国家海洋督察指出位于海洋自然保护区或者一类水质管控区域内的13个入海排污口整改不到位,如:东澳镇乐南村养殖尾水排放口临时使用石棉瓦和沙粒覆盖,整改简单粗放,存在安全隐患;山根镇马容仔村养殖尾水排放口直排冲刷沙滩。近5年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显示,近岸海域水质受养殖尾水污染影响严重,老爷海近岸海域水质长年为海水四类或劣四类,未达到功能区目标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等;万宁小海综合治理虽初见成效,但受陆源污染、养殖池塘和渔排清退等影响,目前水质状况出现波动。

(三)砂质岸线遭受侵蚀破坏。万宁市砂质岸线全长约85.11公里,约占万宁市海岸线比例的44%。《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沿海市县政府应当在海岸带陆域200米范围以及海岸带生态保护红线区标明界区、建立标识并发布公告,采取措施严格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但万宁市海水养殖场配套建设的取水井和取水管、排水井和排水管、水泵设备房等缺乏统一科学规划,肆意侵占自然岸线,影响岸线自然风貌的同时也导致岸线生态功能受损。据统计,万宁市违规占用砂质岸线的设施达1341处之多, 2022年4月起万宁市实施保护砂质岸线问题分类处置工作,要求于2022年底完成整改任务,目前仅完成185处,完成率仅为13.8%,整改进度缓慢。如和乐镇联丰村、东澳镇乐南村、山根镇上园村等多处岸段遭受养殖尾水直排冲刷,部分砂质岸线遭受侵蚀,破坏了岸线自然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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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因分析

万宁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不够,重开发、轻保护,对万宁市优质岸线资源保护不严、管控不力;万宁市农业、资规、林业、环境、环卫、执法等部门及沿海镇政府没有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解决砂质岸线突出问题上方法不多、措施不实,造成清退整治不彻底、养殖尾水直排沙滩、砂质岸线遭受侵蚀破坏等环境问题突出。督察组将与万宁市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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