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张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鹏利用担任贵州省原建设厅副厅长,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信息显示,张鹏,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河北内邱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6年,张鹏任贵州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后曾到铜仁挂职任铜仁地委委员、铜仁市委副书记。2010年,任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2年2月,任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副厅长,2012年6月任党组书记、厅长。2017年3月,张鹏被调整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党组副书记,次年卸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2月27日,生态环境部汇总发布第一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份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其中,“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突出问题”被通报。
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黔西北的毕节市威宁县。通报称,威宁县、草海自然保护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威宁县城规划用地突破草海保护区用地红线,威宁县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违规审批项目;威宁县对环境保护违法建设项目查处不力、督促整改不到位,草海流域铅锌冶炼废渣存在较大环境隐患,部分城镇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自然保护区,对草海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多名涉及草海保护区相关问题的厅级官员受到处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时任贵州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张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其它问题合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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