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工作计划,北京市将削减固定源NOx排放,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详情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力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制定我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工作计划。
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结合本部门职责,全面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1、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标准体系。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碳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 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等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2、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在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移送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线索后,及时组织核查,查证属实的依法进行处罚。
3、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管理。联合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累计记分。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组织对依法应暂停检测线运行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处理。
4、削减固定源NOx排放。指导各区依法查处固定场所无照经营燃煤行为。将燃煤及制品列入我市《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生产、销售环节全覆盖抽查。依法处罚不合格燃煤及制品生产者、销售者。
5、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编制我市《2022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对本市生产、销售(线上、线下)的建筑涂料、胶粘剂、油墨、清洗剂等含有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全年累计抽查样品不少于230组批。在对本市VOCs含量超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对外埠生产者VOCs含量超标的产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向生产者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
6、促进油品和储运环节油气减排。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开展车用油品、氮氧化物还原剂、车用油品清净剂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确保全年车用油品抽检样品数量不低于1500组。
7、强化环境精准执法。在接到线索后,及时组织核查,依法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及其配套程序、燃煤及制品、VOCs产品、车用油品、车用添加剂不符合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根据市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安排,开展针对性的生态环境执法;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市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行动计划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发展处。各区局也要结合区域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市局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辖区内的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务分解方案,严格履行污染防治责任,深化、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汇总整理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将月度工作调度表报送至质量发展处。自2022年3月起,每月28日前报送本月进展情况。
三是严格督查督办。各单位、部门要强化任务落实,市局领导小组将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履职尽责和任务推进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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