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政府印发《梅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梅州市将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产业转型升级,低碳行动等工作,以实现生态质量稳步提升,生态体制持续完善等目标。详情如下:
梅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前 言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梅州是广东唯一全域属原中央苏区的地级市,位于国家生态安全格局“三区四带”中南方丘陵山地带的核心区,5个县(市)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丰富,是粤北重要生态屏障。历届市委市政府均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省首个国家级林业科技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连续42年保持全省首位。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起步时期,也是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推动梅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着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生态发展区先行示范市,奋力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根据《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了《梅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及形势分析
第一节 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十三五”时期,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高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经济结构绿色转型步伐加快。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0年三次产业比为20.3∶30.4∶49.3,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提高到23.5%和16.6%,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52.6%。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82.4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3%。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
绿色生态空间持续优化。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理确定“三条”红线。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开展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申报,持续开展“绿满梅州”大行动,在粤北地区率先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4.5%,居全省第一。开工建设广东首个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省级绿色矿山39个,完成垦造水田面积约2.5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0平方公里。开展“两美”行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获评“美丽山水城市”,生态优势进一步凸显。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大气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先行,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2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6%,高于全省均值95.5%,标况AQI达标率(97.5%)连续五年位列全省第一名,是全省AQI达标率最高、臭氧浓度最低的城市之一。碧水保卫战取得新进展,国考、省考主要江河水质达标率从2016年的80%提高到2020年100%,韩江入选全国“最美家乡河”;完成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0%达标。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双90%”目标。
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振兴出新出彩,90%以上村庄建成干净整洁村,349个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新农村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村庄保洁覆盖率均达100%。全面加快城镇污水垃圾治理,截至2020年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到49万吨、镇级设施达到13.74万吨;建成垃圾转运站205座,已建成投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市固体废物风险源数据库,推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断优化提升稳步推进城镇环境面貌提质,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2015年16.7平方米提升至2020年17.13平方米。
生态文明制度持续完善。修订实施《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梅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梅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梅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制度方案,组建了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沟通协作机制,为梅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依据和指引。发布“梅指数”(梅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设立“红黑榜”,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工作取得了飞跃式发展。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投入占财政支出比例增至8%以上,环境信息公开率维持在100%。
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广泛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行为习惯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自觉选择。组建了市生态环保志愿者总队以及8个县(市、区)支队,加强生态环境知识科学普及,引导全社会学习了解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知识,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激发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截至2020年底,党政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比例以及有关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均实现100%,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提升至24%,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20%以上。
“十三五”时期,虽然梅州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但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电力、建材等传统资源型产业仍是梅州的支柱性产业,技术先进、知识密集、附加值大和带动性强的先进制造业份额占比相对较少。二是城市建设对生态空间造成挤压,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局部地区存在生态空间受挤占、湿地退化等问题。三是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亟待提升,经济发展基础仍较薄弱,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投入力度不足,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未补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不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够顺畅,基层监管能力薄弱,对“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不足。
第二节 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梅州同全国全省一道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既面临重要机遇和有利条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
一、发展机遇
老区苏区振兴发展迎来新机遇。梅州是全国重点革命老区、广东唯一全域属原中央苏区的地级市,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老区苏区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2012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21初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为梅州加快生态文明振兴带来重大机遇。
低碳发展带来的战略机遇。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国际场合宣示中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并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是政治任务也是责任担当,梅州须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转换增长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双区驱动”带来的历史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将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十四五”期间,随着梅龙高铁开通,梅州至广、深等发达城市仅需90分钟。梅州要充分发挥生态禀赋优势,以打造“菜篮子”“果盘子”“米袋子”和“后花园”“康养地”“体验场”为突破口,与大湾区形成大农场、大花园对接大城市新模式。
“一核一带一区”区域格局引领。积极融入“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深化与沿海经济带合作,共谱“山海协作”新篇章。立足梅州自身优势,坚定不移走好绿色发展之路,实现经济“换道超车”。着力探索一条生态、生产双提升的生态富民之路,推动实现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面临挑战
发展方式转型难度较大。“十三五”期末,梅州产业结构一产比重偏大,占20.3%;二产比重偏小,从“十二五”期末的36.8%下降到30.4%,且多为资源型、配套型产业,烟草、电力、建材占六成以上,缺乏先进制造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仅占全省的0.45%,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仅0.37%,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受疫情和“十三五”中后期高能耗项目持续投产的影响,单位GDP能耗上升2.15%。由于区位条件的限制以及投资硬环境设施建设的滞后,以及粤北重要生态功能屏障区的功能定位,梅州市建设用地规模总体有限。在传统行业占比大和有限的土地等要素资源约束下,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是对梅州市的一个考验。
面临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双重压力。梅州是生态发展功能区,经济发展基础总体仍较薄弱,支柱产业多属于要素和资源依赖型产业,受环保容量、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较大,制造业扩张发展受到较大限制。作为岭南重要生态屏障,不仅受到生态红线、环境容量、土地占补平衡等制约,而且要完成逐年趋紧的节能减排任务。因此,面临着既要加快发展又要保护生态的双重压力,既要扩大经济总量又要提升环境质量的双重任务,既要勇于变革又要防范风险的双重挑战,这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突出。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和无害化处理有待改进。污水管网建设存在短板,污水收集率偏低。由于缺乏运行保障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治污效能差。大气VOCs治理基础仍较薄弱,治理率有待提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打破与建设生态文明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走出一条与“一核一带”地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争当生态发展区建设先行示范市。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走绿色发展道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既按照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对各领域、各区域、各生态要素保护和治理进行统筹安排,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调动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公众责任,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形成多方参与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梅州。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清晰合理,生态环境更加美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建立,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格局持续夯实,为建设美丽梅州打下坚实的基础。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城市开发、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布局更加合理,生态安全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产业转型加快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深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科研经费投入明显加大,生态科技创新水平上新台阶,能源资源高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进一步健全,现代工业新体系基本形成,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能力明显增强。
低碳行动深入开展。积极对标国家与省碳达峰核算指标体系,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实施碳达峰行动,积极探索低碳发展行动路线,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有效改善。
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大幅提高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生态质量稳步提升。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处于全省前列。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加快补齐,万里碧道建设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
生态文化格局基本形成。推进生态品质生活,建设维护美丽家园。加强生态文化软实力建设,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梅州人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荣辱感。其中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0%以上,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持续上升。
生态体制持续完善。持续完善生态文明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制度保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
表1梅州市“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指标
第三章 聚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
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第一节 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统筹谋划和系统推进,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部署,科学制定梅州市碳排放达峰实施方案,推动各县(市、区)制定并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节能减碳工作力度,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较大幅度下降。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能源,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推进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强化节能低碳增效行动。加快推广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清洁生产技术等关键领域低碳技术应用,探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高效太阳能利用、风光能源利用互补等技术应用。优化推动适合梅州特定状况的绿色技术目录、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在提升节能管理能力、节能降碳重点工程、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等方面加大力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参与碳交易试点,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中的作用。鼓励县区级开展温室气体清单试点,逐步扩大县区级清单编制工作范围,完善温室气体相关统计和核算工作基础并探索推动部门间数据的互通互联。推动城市、城镇、乡村、社区、园区、公共机构、建筑物等开展一系列、多层次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第二节 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持续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生态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能耗、用地、环保、安全、质量等标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利用经济手段推动落后低端企业主动退出市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强对火力发电、水泥等高耗能产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推进节能示范企业(单位)建设。构建多元化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相关技术和咨询服务。
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五大传统优势产业绿色转型。加快电力、建材等产业绿色化改造,推动电子信息、机电制造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发展,促进工业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力争至2025年,五大传统优势产业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
加快培育新兴特色产业。以大文旅、互联网、体育三大新兴特色产业为重点,走新产业新业态引领发展之路。深挖文化底蕴,对接创新创意资源,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与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体系深度融合、同步发展。重点推动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力争大文旅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积极推动互联网产业全链条发展,力争到2025年,互联网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持续推动体育产业多元发展,力争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
重点突破发展大健康产业。依托梅州生态、长寿、富硒等生态禀赋优势,加快健康中医、健康医疗、健康养生、功能食品等产业发展,建设粤闽赣重要的医疗康养高地、全国知名的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基地、职业休养疗养和拓展培训综合中心,同步发展医疗服务产业。发展特色南药种植,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扩大优化南药种植,论证非生态林南药种植可行性。加快中医药科研成果在梅州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大健康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推动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依托,积极发展优势农产品,推动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全面发展,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格局,把梅州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长寿食品、食材等优质农产品主要供应地。积极发展智慧农业,扶持省级“菜篮子”基地、供港蔬菜基地、优质稻生产基地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全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壮大优势农产品规模,做强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平远橙、兴宁鸽等优势产业,做优水产、油茶、花卉等特色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精加工及附属产品综合利用开发企业,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示范园区。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同时培优扶强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创建一批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到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商贸、养老等生活服务业大发展,支持农林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科+工+贸”一体化经营。培育发展新兴高端服务业态,努力扩大需求,提升城乡消费水平。创新金融服务,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加快发展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大型社区商业,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农超对接工程。
积极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发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重点推进产业园示范区的创建工作。鼓励和扶持发展以互联网传播、互联网线上教育、动漫产品开发、手机APP开发、电子商务等前沿文化企业。依托产业协会号召力,引进在文化高端产业,推动乡村旅游精品化,构建梅州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形成“一心、一带、四区”[ 一心、一带、四区:一心是指以梅江区为核心,一带为梅江韩江滨水旅游发展带,四区为文化慢城旅游区、健康山水养生区、风情温泉度假区、文体康养休闲区。]旅游空间结构,推动乡村旅游精品化发展,不断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
第三节 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按照国家和省的碳达峰方案、能源政策要求及梅州实际情况,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持续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合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建设。
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压减非发电用煤消费。合理推进“煤改电”,有序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燃煤自备电厂和燃煤自备锅炉“煤改气”工程。科学调控煤电发电量,发挥煤电对清洁能源发电的调峰作用。有序关停服役期满老旧煤电机组,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发挥煤电托底保障作用。
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加快电能替代,支持“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电能替代。以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等为重点,积极拓展综合能源服务,助力提升全社会终端用能效率。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业领域推广电窑炉、电锅炉,全面推进电气化和节能提效。以电为中心,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融合互补、电气冷热多元聚合互动。力争至2025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0%以上。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合理发展风电,稳步推进大型陆上风电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重点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项目、光伏发电与农业林业渔业融合发展项目。促进清洁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稳步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鼓励发展多能互补、智能融合的能源利用新模式,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能源高端应用示范区。
第四节 强化资源集约利用
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下功夫,优化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
全力抓好能耗双控工作。完善能耗双控目标县区、企业分解机制,差异化分解能耗双控目标。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切实加强节能审查、环境评估与能耗双控目标衔接,试点碳排放纳入环评体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存量“两高”项目节能改造。强化新增高耗能项目能效指标与能耗总量管理,严格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开展重点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先进技术、产品和装备。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及能耗强度完成省下达目标。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逐步将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江、河、湖、库等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积极开展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切实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强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鼓励企业间的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大力推进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全面推进节水器具普及。到2025年,完成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化耕地布局,提高耕地集中连片度,推进耕地“宜机化”改造。提出“十四五”全市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管理工作计划和要求,持续扎实推进农村土地高效利用。
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结合实际,对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供地采取不同的供地政策,鼓励高效用地。推进工业企业集中进园进区,以“集约”促进“节约”,对土地利用绩效高的开发区实行用地倾斜政策,充分发挥园区集约用地示范带动作用。开展“三旧”改造、低效园地、山坡地改造和生态保护用地等重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科学实施工程和生物措施,积极整理开发部分低效园地和山坡地。积极开展未利用地的调查和评价工作,做好专题规划,把开发未利用地作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加建设用地的有益补充。
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完善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推进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严格控制采石、采矿、风电、房地产等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积极推动林下经济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摸清矿产资源家底,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到2025年,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促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积极构建循环产业体系,积极推行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促进产业绿色化发展。深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加快传统产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落地。推进垃圾处理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和智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实现所有自然村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广智能回收终端;促进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积极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新模式;大力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城市再生水;实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
专栏1:绿色经济建设重点工作
1.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力争至2025年,五大传统优势产业总产值达到1100亿元。积极培育新兴特色产业。推动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现代农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
2.加快信息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工业”,鼓励实行“机器换人”。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积极布局5G网络,有序推进数据中心建设。
3.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力争至2025年末,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5%以上。
第四章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空间格局、经济布局。
第一节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加强“三线一单”管控。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制要求。按照“五星争辉”发展格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统筹布局和整治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制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导城镇建设、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合理布局。
优化“一核三轴一带多廊道”生态格局。严格保护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加强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功能维护,巩固提升生态城市建设品质,厚植广东省东北部生态屏障。
“一核”:在莲花山山系与琴江-梅江-韩江滨水生态带交汇处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打造阴那山生态核心。以建设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为契机,通过恢复植被群落、防治山体边坡植被退化,提升生态品质,建设景色秀美、品质优良的生态核心。
“三轴”:依托莲花山、罗浮山、凤凰山等三大山系,形成三条山系生态轴。加强山脉的生物生境建设,营造原生植物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重点对饮用水源集雨区周边生态涵养林进行植被恢复。
“一带”:依托琴江、梅江、韩江构建以水为主题的滨水生态带。以防洪安全为前提,拓宽非城市建设区单侧河流绿带宽度至200米扩大洪水过水断面,增加下渗地面,减缓下游洪水压力,提升滨水两岸生态品质。
“多廊道”:沿宁江、程江、琴江、石窟河、柚树河、汀江、榕江等主要支流水系构建山、水、城之间有机联系的多条水系以及绿道、碧道、古驿道为主体的生态廊道网络体系,构筑高效畅通的生态廊道网络系统。
第二节 提升生态安全格局
环境管控区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分布在梅州北部的蕉平山地、东部的罗浮山系,中部的莲花山系、南部的七目嶂以及西部的凤凰山等具有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的区域,加强生物生境建设,营造原生动植物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打造以三大山系为骨架的山体森林保护区。
水陆生态板块。重点保护国家南岭山地森林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以及丰顺、大埔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韩江上游片区;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的水源涵养能力和山塘水库的蓄水、防洪和灌溉能力;维护各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平衡。
水陆生态廊道。沿梅江、韩江等主要生态航道重要水体岸线建设景观化生态防护林带,预留生物通道,提升滨水两岸生态品质。开展琴江、宁江、石窟河、梅潭河等主要重要支流治理,持续推进管网建设向重要支流延伸,确保水质改善,建立重要支流监测监管台账,构建有机生长方式的水系生态廊道。
生态缓冲带。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外围生态屏障建设,完善绿化缓冲带空间,减缓工业园区内废气、噪音、辐射等污染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第三节 加快城乡生态融合
加快品质中心城区建设。增强市中心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人口和产业承载能力。持续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行动,积极打造“花园城市”“公园城市”,高标准规划建设嘉应新区,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市政公共道路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城区绿化美化亮化水平。至2025年末,将嘉应新区建成省内知名的特色宜居新区。
稳步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以“绿色工业、绿能科技、健康保健、文化旅游、体育运动、生态农业、地方工艺、商贸物流”为特色小城镇发展为重点。着力推进特色小城镇与乡村振兴、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城市—小城镇—乡村的城镇格局体系,让特色小城镇成为梅州吸引经济、人口集聚的重要生态载体。
全面铺开乡村振兴建设。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培育农村百亿新产业新业态、提升百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百个特色美丽村庄、开展百佳乡风文明村评选等为主抓手,积极探索生态富民强市实践路径。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确保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
专栏2:生态空间建设重点工作
1.建立资源节约集约激励和约束机制。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2.推广有机、绿色农产品种植。到2025年,确保有机、绿色种植面积提高10%。
3.水陆生态廊道、工业园区绿化工程。沿梅江、韩江等主要生态航道重要水体岸线建设景观化生态防护林带。
⒋全面铺开乡村振兴建设。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确保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
第五章 维护天蓝地绿水清生态
坚持全领域、全地域、全方位、全过程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推动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家园。
第一节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分类推进废气排放与工地扬尘污染管控,落实“六个100%”[ 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尘措施。继续加强机动车排气整治,建立机动车排气检测与维护监管平台。加强工业污染源管控,做好VOCs排放摸查与整治,对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清洁生产,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进钢铁及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严厉打击非法调制和销售成品油行为,加大对非法流动加油、销售不合规油品、销售未完税油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重点监管企业实施新一轮“一企一策”深化治理,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强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
抓好水污染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保护。扎实推进梅江、韩江、东江、榕江流域综合保护工作,重点加强韩江等河流水系上游重要水源地集水区的生态保护,严格限制水污染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及小流域河道水环境治理,大力推进万里碧道工程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系统覆盖率和污水处理率,加快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加大现有管网的维护保养力度。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管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到2025年底,实现韩江流域梅州段水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内较高水平,流域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明显增强。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加密调查,到2025年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做好耕地分类管理,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加强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抓好重点监管企业、尾矿库土壤环境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及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排查和修复。统筹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推动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噪声监测监管体系,建立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工业、生活、交通、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整治。设置噪声显示屏,开展道路噪声监测工作。对重点噪声污染源安装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将监测数据作为执法监管依据。严格声环境准入标准,提高噪声执法监管能力,强化排放源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性、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和经验做法,改善声环境质量。
第二节 加强生态功能修复
实施绿满梅州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推动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森林资源管护,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到2025年,新增造林15万亩,森林抚育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4.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0.66亿立方米以上。
推进荒山修复治理。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推进荒山绿化修复,选择土层深厚、坡度平缓等林地条件较好的宜林地段,培育集中连片、成规模混交林;林地条件较差的地段,采取穴状整地的方式进行人工造林。加强自然山体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崩岗、无业主裸露山体与边坡的整治,到2025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平方公里。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逐步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政策关闭矿山治理,加大持证矿山的整治力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植被,逐步恢复山体生态功能,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监测,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到2025年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663公顷,绿色矿山比例达到25%。
推进一体综合治理。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建立灌溉、涵养为一体的生态修复系统,实现梅州山青、水净、矿绿、田良的生态保护修复目标。大力推进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科学有序实施退化土地、矿山生态、水流域生态、森林植被、城乡生态环境等五大治理领域修复治理工程。
建立物种保护体系。开展区域物种资源普查,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明确重点保护物种类别。科学制定重点物种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及配套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区域分级保护对策,制定重点物种保护管理制度。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立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红外相机网络化监测体系,提高野生动物监测水平。
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外来物种入侵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建立外来物种数据库,确定危害等级,合理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重点加强林业检疫类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清除。逐步实现对生物入侵现象的严格管控,逐步消除有害物种入侵现象,确保外来物种入侵不明显、不加剧。
第三节 促进生态保护建设
保护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加强森林保护。持续推进森林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与建设工程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着力打击滥伐盗伐林木、非法采集、猎捕、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推进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谋划实施一批重点森林生态保护项目。推进生态镇、村建设。
加快生态公园建设。依托城区周边森林景观资源,建设可供市民休闲游憩的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升级改造百岁山郊野公园、清凉山郊野公园、足球文化公园、梅花山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到202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升至35%,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20平方米,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强化水土流失防治。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建立水土保持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对梅州市水土流失区域实行动态监测。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增加预防监督投诉渠道,保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水土流失违法行为信息。加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第四节 加强环保监管
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全面压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坚决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细化网格化监管责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格把控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韩江供水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定期评估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气象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大力推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
专栏3:改善环境质量重点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气整治、加强工业污染源管控。
2.抓好水污染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涵养区的生态保护,到2025年,实现韩江流域梅州段水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内较高水平。
3.土壤污染防治。202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维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90%以上。
4.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大力推进广东南岭山区韩江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建设。
第六章 建设美丽城乡人居环境
将生态环境改善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与土地综合整治、新区开发建设、生态旅游等深度融合,以环境再造提升人居生活品质,推动城市整体升级。
第一节 构建城市绿色空间
发展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海绵城市、节水型城市建设,科学规划和改造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以城市建筑、小区、道路、绿地以及广场等建设为载体,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完善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排水设施。
加大碳汇建设力度。统筹城市发展和生态配置,织密城市绿地网络,增大单位面积绿化树木的碳汇能力。加强森林碳汇工程建设,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深入挖掘林业碳汇交易潜力。主动控制碳排放,建立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低碳发展新机制,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和用地标准、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与规模;加强城乡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加快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加大“三旧”改造实施力度,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二节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推进新建建筑能效达标。加大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验收、销售公示等环节执行节能标准规范的检查力度。推广绿色建筑设计、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以公共建筑和规模化住宅小区为重点,推广运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建筑技术节能创新,引导建筑外遮阳、中水回用、雨水收集、人工湿地、透水铺装、通风隔音门窗、高效照明、可再生能源空调等绿色建筑技术的应用。探索推进“建筑绿化”工作,制定梅州建筑绿化的标准,到2025年,完成1—2个立体绿化样板工程建设。
试点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制定村镇绿色生态发展指导意见,编制农村住宅绿色建设和改造推广图集及绿色农房技术导则。在长期保留村镇名录和传统文化特征的基础上,指导整体重建、翻建的村镇建设。推广绿色农房适用技术,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鼓励农村危房改造、成片农村住房综合提升改造按照“绿色农房技术导则”进行建设,到2025年底,新建、改建绿色农房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
第三节 全域建设美丽乡村
推进农村环境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负荷率和达标率,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治理。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大力推进水产健康生态养殖,开展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80%以上,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强化农村垃圾管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推进自然村道路硬化。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通自然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支持改造提升村庄产业路、乡村旅游路。明确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到2025年底,完成较大规模人口自然村通硬化路。
实施自然村集中供水。加快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建设,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供水系统统一供水。探索建立农村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定期监测水质,防止水源污染。到2025年底前,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
提升自然村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构建完善行政村“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村内公共服务中心(站)。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光纤网络覆盖自然村、“快递进村”工程覆盖所有行政村,推进行政村电商网点等设施建设,到2025年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物流快递、光纤信息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第四节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持续推行绿色办公,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持续推进无纸化办公。鼓励绿色居住,减少无效照明,推广购买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鼓励绿色低碳出行,持续提升新能源公共交通占比。鼓励应用可重复利用洗漱用品、购物袋,减少使用一次性制品。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政策。推广绿色农房建设方法和技术。
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淘汰更新高能耗、超排放公务车辆,增加公务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倡导公交出行优先,提高公交覆盖率、准点率。引导培育“共享型”交通运输模式,规划城市慢行系统,加快完善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提升绿道网综合服务功能。
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强化落实支持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运用。建立与本地区消费与环境相适应的节能产品推广机制,研究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给予适当支持可行性。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清洁能源汽车。大力推广应用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现物流包装可循环、减量化,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反对浪费和过度消费行为。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和打击力度,严厉整治过度包装行为。重点针对公共食堂、自助餐饮等场所制定浪费示范公约,鼓励按需合理点餐、适量取餐、节约用餐,践行“光盘行动”。逐步开展餐饮浪费的监测和评估,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行业评先评优指标体系,引导餐饮经营者转变经营理念和创新经营方式。引导发展节约型餐饮企业,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和行业规范。加强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管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抵制过度消费,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
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机制,全面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布局,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建设完善匹配的分类运输体系。推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规范商品包装设计。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强化示范引领。
第五节 补齐环保设施短板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按照因地制宜、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容量和分布、配套管网建设等因素,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与布局,进一步完善区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发挥已建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效能,提升运行水平。持续推动“厂网一体化”建设,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同时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新建管网应严格雨污分流。推进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内配套管网的覆盖,完善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积极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排查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现状,摸清存量污水处理管网底数。加大管网改造力度,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县城过境河流水系治理,完善外排泵站、水闸、滞蓄设施等工程建设,做好与市政排水管网的衔接,加强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大易涝点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县城防洪排涝能力。
补齐垃圾处理设施弱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布局规划,建设与分类投放相匹配的标准化、多层次清运系统,有效衔接前端分类收集及末端分类处理,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确保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将生活污泥焚烧灰渣作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重点推进以热力发电厂、建筑垃圾消纳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污泥及餐厨垃圾协同集中处置为重点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科学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强化全市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建设。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逐步完善“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资金筹措机制,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推动建立相对完善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农村排污监管机制。巩固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建立健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科学配置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填埋场、处理厂、转运站等综合处理设施,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
专栏4: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重点工作
1.加大碳汇建设力度。织密城市绿地网络,增大单位面积绿化树木的碳汇能力,加强森林碳汇工程建设。
2.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广绿色建筑设计、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推广运用绿色建筑技术,制定建筑绿化标准。
3.推进自然村道路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支持改造提升村庄产业路、乡村旅游路。
4.自然村集中供水。加快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建设,到2025年底,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
5.推进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倡导节水、节电、节气,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域基本建成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50%以上、准确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保持100%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底,居民绿色出行理念普及率达到100%,公众绿色出行率达到50%以上。
第七章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第一节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实施碳达峰行动,分区域分行业推动碳排放达峰,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强化目标评价考核,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进行精简整合,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强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管理,加强各类考核结果的运用。研究探索并加快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应用机制的运用。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和碳排放管理。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完善企业台账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制度。探索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申请统一受理、同步审查。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依法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优化环境信访投诉管理平台。强化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强化环境保护全民教育,实施居民生态环保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积极传播生态环境治理正能量。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与评估,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等环境监管模式。加快建立油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健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控制度,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在具备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统一涉生态环境案件的受理范围、审理程序等。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加快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提升预报预警和追因溯源能力。推动大数据、5G、人工智能、卫星遥感等前沿技术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严厉惩处监测弄虚作假行为。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构建规范开放的市场。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环境治理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业,做大做强绿色环保领域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鼓励第三方治理单位提供“环保管家”式一体化服务。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创新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模式。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和落实污水垃圾处理等收费政策。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健全企业信用建设。落实国家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的排污企业依法依规采取失信惩戒措施,依托“信用广东”网站向社会公开。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个人诚信建设。将企业严重环境违法信息计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诚信记录,将自然人严重环境违法信息计入个人诚信记录。在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限制。
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完善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绿色法规政策,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健全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地方标准。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与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开展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各类绿色认证。完善金融扶持。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加强绿色金融标准研究,推动绿色信贷、绿色供应链金融创新。探索推进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第二节 健全自然资源管控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估监测体系和确权登记系统,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对土地、矿产、森林、荒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和分类管理。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动经营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研究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完善公益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程序和方式。重点完善地下空间、矿产产权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估制度,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建立“考核、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监管体系,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模式。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权和监管权分离。以建设用地批后全流程监管为重点,按照“全覆盖、全要素、全过程”的管理要求,逐步健全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资源出让、开发利用、生产运营和到期回收或退出的全流程管理。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的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监管资源共享。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建立实物量统计和价值量核算相结合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基于自然资源生态服务价值当量的生态补偿交易机制。
构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将资源所有者权益和生态环境损害等纳入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对垄断环节的价格监管,建立定价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决策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健全自然资源开发补偿和开发收益分配机制。
第三节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做好梅州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积极向省争取开展韩江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推动流域内地市之间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和水质状况协商开展流域间补偿工作,探索在条件成熟的江河湖库源头区、重点饮用水源地等开展市级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持续完善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补偿制度,各县(市、区)动态更新激励性补偿方案,推动林农收入稳步增长。建立生猪养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处力度,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法治化,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无缝衔接。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生态环境损害的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等重要线索渠道为抓手,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磋商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资源环境有价的氛围和局面。
第四节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评估机制。开展生态资产实物量调查统计,全面摸清全市森林、湿地等各类生态产品数量、质量等底数,形成《梅州市生态产品名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水流、森林、山岭、湿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完善全民所有土地、水、矿产和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按照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和有机联系,采集全市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基础数据,优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木资源,编制形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反映自然资源规模和质量状况,并实现定期更新。
探索开展生态价值核算。参照国家和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GEP)相关技术规范,研究建立符合梅州实际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指标体系,探索开展梅州市GEP核算,系统掌握全市自然生态系统价值总量及动态演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率等内容,并作为财政转移支付、市场交易、市场融资、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的重要参考,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纳入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施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GEEP)。
大力发展以碳汇为重点的绿色金融。结合梅州深化国家级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梅州内陆型综合保税区优势,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相关政策制度,推进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加快培育“绿色金融+”模式,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充分发挥梅州林业碳汇优势,全面摸查可作为林业碳普惠核证的范围及储量,挖掘碳汇交易潜力,加强与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合作,支持各地向省积极申报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和交易,支持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等林业大县对接全国市场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培育和建设梅州市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立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等权益的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挂钩机制,探索开展生态标签制度、林业碳汇、森林资源交易等机制。鼓励通过抵销个人碳足迹参与精准扶贫,为参与生态保护的农户、村集体等项目业主开拓交易渠道。
专栏5:完善生态文明制度重点工作
1.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健全环境治理法规政策体系等七大体系。
2.健全自然资源管控制度。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模式;构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4.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评估机制;探索开展生态价值核算;大力发展以碳汇为重点的绿色金融。
第八章 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理念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
第一节 守护多元文化底蕴
推进文化产业建设。用足用好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谋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大力发展客家文化、绿色文化、红色文化、养生文化、体育文化、宗教文化、创意文化等文化产业。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重点抓好基层文艺骨干培训,不断繁荣文艺创作。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和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产业与休闲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培育一批文化旅游企业。推进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梅州市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公共文化供给方式,采取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提供文化服务。推进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媒体内部管理运营机制。创新公共文化场馆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参与管理。建立互联网舆情监控指挥平台,完善网络舆情分级处置机制。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存续状况测评和保护绩效评估。
做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力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致力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目标,坚持把“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的理念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加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全面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生态进行整体性保护,传承弘扬客家文化、增强民众客家文化认同感、建设客家人共有的精神家园,不断扩大客家文化传承传播的影响力,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第二节 培育生态文化载体
完善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建设,在行政村建设文化设施,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有序开展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建设梅州市文化馆、市非遗展示馆和图书馆分馆等,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场馆等级标准。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城镇夜景、城市广场、文化主题公园等城镇特色文化景观的规划、建设、管理,丰富梅州宜居城乡建设文化内涵。
加强社区生态文化建设。推进文化活动中心、文体中心及市民活动中心等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梅州文化现代化水平。建立社区生态文化共建组织,促进社区居民落后传统观念的转型。广泛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逐步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公众参与机制,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各类环保活动,提高社区生态文明水平。
第三节 培养生态文明意识
开展绿色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系列环保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自觉性,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提高绿色教育水平。开展创建生态家庭的社区活动,在广大家庭和试点社区推行低碳理念,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大力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高等院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开展节能改造。继续推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加快完成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
积极培育生态文明理念。大力培育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生态文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生态文明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
完善生态文明宣教体系。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加强生态环境法律宣传教育,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培养消除污染、保护环境以及维护高质量环境所需要的各类专业人员。开展社区生态文明宣传,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文化知识普及率。
专栏6:生态文明理念重点工作
1.文化产业建设。推进客家文化、绿色文化、红色文化、养生文化、体育文化、宗教文化和创意文化等文化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及文化旅游产业企业。
2.做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公益宣传力度,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3.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大力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工作。
4.生态文明宣教。组织开展系列环保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培育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文化知识普及率。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负责研究解决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就生态文明实施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全市形成完整的组织、领导、指挥网络。横向部门间加强协作,做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纵向政府间加强上下沟通,做到政通令行,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健全管理体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梅州市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要领导者、组织者和责任承担者,承担规划实施的检查、组织、沟通、协调和服务。将规划重点任务逐级分解,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
第二节 制度保障
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依法优先保障用地,并在税收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支持。建立自然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对资源收益者征收资源保护补偿费。清理和规范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依法征收和管理,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汇聚。
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建设。为满足规划实施的法规保障要求,建立健全梅州国土开发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全面清理和修订规范性文件,形成有助于规划实施的政策框架体系,建立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按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好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装备设施;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监督管理手段。
探索生态监督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探索环保问题公众听证会制度,开展公众对环境满意度调查,征集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意见与建议,增进政府和公众的沟通互动,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规划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对外交流机制,引进先进技术与设备,加强在人才、资本、产业联盟、创新基地等方面与发达地区的合作,增强梅州的技术创新能力,探索适合梅州本地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
第三节 资金保障
加强财税支持力度。建立与经济体量相符、与财力增长协调的财政环保投入常态化机制。深入实施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相关政策。落实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政策鼓励措施。制定发展生态产业优惠政策,探索利用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实施自愿性的环境管理;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清洁生产和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利用环境基础设施进行企业化和市场化经营,鼓励和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型项目,鼓励发展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产业,在投资、融资和其他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实施生态补偿政策。依法对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损害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生态补偿费。争取上级加大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力度,统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等领域。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深化林地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支持生态项目进行设备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鼓励银行机构为经营生态建设项目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权等作抵押进行贷款的试点。积极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大财团和省内外客商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的合资合作,参与一批经过细致规划、科学论证、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回报效益的生态建设项目。
第四节 技术保障
推广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在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生态产业等方面,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建立生态环境科技项目交流市场,对科技含量较高的生态产业项目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予以享受先进技术有关优惠政策。
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开展环境现状普查,建设环境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跟踪水平。建立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化信息决策支持。
第五节 人才保障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领导干部职务优化配置机制,干部发现择优机制及干部监督机制。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创新用人机制,因事设岗,以岗选人,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
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生态文明教育、生态文明培训体系,制定生态文明人才能力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行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和登记制度。加强对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建设专职人员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支懂业务、善协调、会管理的生态文明建设专业队伍。
第六节 舆论保障
促进科学传播。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教育和科普宣传教育,建立环境教育基地,开展公益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相关知识培训,大力推进对广大居民的环境教育,使生态文明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消费引导,大力推行绿色消费和永续消费,在全社会促进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的转变。
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发动、组织、引导人民群众参与高水平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形成广泛群众基础,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内容,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公民从不同角度、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实施广泛宣传。加强规划实施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新媒体等,拓宽思想,创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使公众深入了解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形成了解规划、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和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