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要求,辽宁省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治理”工作。作为“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本次工作按“封堵一批、规范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实施排污口“一口一档、一口一策”管理,分阶段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为推动指导各地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辽宁省制定印发了《辽宁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指导意见》,计划指导各市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截至7月底,辽宁省已完成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清单台账的建立及初步溯源工作,并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全省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填报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目前,省厅正在对“一口一策”整治清单进行第三轮审核,初步确定分阶段实施规范整治排污口清单。
下一步,辽宁省在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后,将实施排口整治月调度工作,现场核实重点排污口,合格后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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