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德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当前随着全市PM2.5、PM10浓度的大幅下降,臭氧污染成为影响德州市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在低空状态下,臭氧污染对人体呼吸系统及皮肤,都会造成一定程度伤害。
日前,德州市印发《德州市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遏制夏季臭氧污染。
可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因素,《工作方案》要求德州市在夏季(6月—9月)开展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大力推动低(无)可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完善提升末端治理设施。实施夏季错时作业,强化监督管理,实现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明显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此,德州市将大力推进低可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替代、工业企业治理等十项重点任务,确保工作目标得以实现。根据方案要求,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车检修计划,减少非正常工况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6月—9月我市玻璃钢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涉可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企业每日10时至16时禁止生产作业;鼓励加油站将降价促销时间调整至每日18时至次日8时,鼓励市民在夜间加油;施工过程使用油性涂料的建筑涂装作业,每日11时至15时暂停施工作业。
涉及喷漆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每日10时至16时暂停喷漆作业;对可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置设施不完善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汽车维修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实施停业整顿;各类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喷涂等涉及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施工作业,每日10时至16时暂停作业;铺装沥青、标线施划、道路养护、小型保养等涉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道路施工(需连续作业的重点道路工程除外),每日11时至15时暂停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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