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生态环境部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向重点区域相关省和城市人民政府发送了《关于重点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以下简称《通报》)。生态环境部指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以及重污染天数同比都在下降。
生态环境部介绍,2019年10月—2020年3月,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9%,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39.0%,80个城市中,76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幅满足目标要求,75个城市满足重污染天数下降目标。
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6%;发生重污染395天次,同比下降36.2%,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的改善目标。长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4%;发生重污染60天次,同比减少58.0%,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的改善目标。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发生重污染152天次,同比下降34.8%,超额完成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的改善目标。
生态环境部表示,从各重点区域看,“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最低的3个城市依次是北京、廊坊、长治;浓度最高的3个城市依次是安阳、濮阳和石家庄。重污染天数最少的3个城市依次是阳泉、长治和晋城,分别为3天、4天和6天;天数最多的城市依次是安阳、濮阳和石家庄(并列第二),分别为33天、25天和25天。
从改善幅度看,“2+26”城市中除太原和济宁外,26个城市完成了PM2.5浓度改善目标。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中,除金华外40个城市完成了PM2.5浓度改善目标。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除运城外10个城市完成了PM2.5浓度改善目标。
延伸阅读:
生态环境部通报重点区域2019-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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