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6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翟青在会上介绍,我国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破坏问题也得到了有效遏制,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老百姓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但是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依然任重而道远。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启动之前,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意义重大,进一步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将为依法推动生态环保督察向纵深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规定》有三方面鲜明特点:
一是政治性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一项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规定》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调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现了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纪律性强。《规定》作为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纪律刚性。一方面,对被督察对象明确了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另一方面,对督察组和督察人员提出了更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
三是引领性强。《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强调督察要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要对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翟青表示,《规定》出台后的当务之急是抓好贯彻落实。具体要做到6方面12个字:
一是坚定。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不做“稻草人”,要始终保持“钉钉子”的精神,抓住问题,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二是聚焦。不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精准。把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确保督察结果、督察案例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实践检验。
四是双查。既要查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又要查违规决策者和监管不力者;既要查不作为、慢作为,还要查乱作为和滥作为。
五是引导。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
六是规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来开展督察工作。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解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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