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西推进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2018 年工作要点出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规划的重点内容,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坚持绿色发展。详情如下:
广西推进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2018 年工作要点
2018 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广西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珠西规划》)从近期进入中期目标阶段的第一年。为深入实施《珠西规划》,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制定广西推进实施《珠西规划》2018 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推进西江黄金水道功能升级。
加大西江干线航道提级改造和支线通航力度。推动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 3000 吨级航道加快实施,加快红水河、柳黔江、左江、右江、桂江、绣江等重要支流航道碍航设施前期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加快破解西江船闸碍航瓶颈。重点建设西津枢纽二线船闸、红花枢纽二线船闸,加快打通西江航运主动脉。完善流域过船设施管理机制,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发挥西江黄金水道的综合优势。(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快港口建设步伐。重点建设南宁、贵港、梧州港等主要港口,积极发展柳州、来宾、百色、崇左港等地区性重要港口。加快推进港口码头后方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强港口与产业园区以及城市发展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港口集疏运通道能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互联互通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快速铁路网。重点推进贵阳—南宁高铁、南宁—崇左城际铁路、焦柳铁路怀化—柳州电气化改造等项目。(自治区铁建办、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大力发展高速公路网。加快推进贵港—隆安、乐业—百色、靖西—龙邦、崇左—水口、桂林—柳城、荔浦—玉林、柳州经合山至南宁、贺州—巴马(蒙山—象州段)等高速公路建设。(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快民用机场建设。建成桂林机场新航站楼,推进南宁机场军民航分离,开工建设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开展南宁机场第二跑道前期工作,完善干线机场服务功能,提升保障能力。
加快梧州、玉林新机场建设,完善支线机场布局,拓展航空服务范围。推动南宁伶俐通用机场建设,加快百色乐业等通用机场前期工作,构建广西通用机场网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广西民航管理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双高”糖料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灌区、驮英水库灌区、落久水利枢纽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百色水库灌区工程。(自治区水利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糖业发展办、发展改革委,有关市人民政府)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和验收工作。将经济带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划入“生态红线”区,制定与保护红线相适宜的地方性法规,强化对其环境监管和保护。加快实施珠江防护林工程。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大低质低效公益林改造力度,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实施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增强和维持沿岸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净化水质的生态功能,构筑沿江生态屏障。稳步推进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成果,巩固和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遏制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恶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海洋和渔业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稳步提高环境质量。
加大污染减排整治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两高”行业去产能及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实施煤炭消费减量代替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不断推广新能源汽车。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经济带内重大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破坏环境处罚力度。
加大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推进实施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城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大力统筹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整治等,整体推进中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和备用水源建设力度,推进西江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为契机,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实施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加强绿化美化,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交通运输厅、安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坚持绿色发展,突出生态经济建设。
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引导各市有序开发,优化产业结构、规模和布局,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逐步化解产能过剩问题,努力打造“生态经济带”。实施生态产业化战略,在经济带突出发展生态产业,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循环农业、生态型服务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创新,重点打造糖业、锰业、有色金属等行业循环产业链。合理有序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推进尾矿、废石以及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加快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管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完善流域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推进绿色制度建设。
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尽快启动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多种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快推动西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共同保护西江流域水环境,为建立跨地区多元化补偿机制积累经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出台珠江—西江流域联防联控管理办法,在资源利用、流域治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打破行政壁垒,建立珠江—西江流域环境监控、监测和应急处置系统以及环境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为联防联控、快速反应提供技术支撑,共同携手解决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提升经济带环境品质。完善流域生态激励和约束机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立足经济带各市自身优势和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带产业体系,加强科技支撑和产业合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重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在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新型农机装备、通用航空产品、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电力装备等新兴领域布局,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继续依托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群和全产业链整体转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推动现代服务业稳步发展。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项目和龙头企业“双百”培育、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补齐短板,大力发展新行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推动服务业提速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集群。依托自身优势大力发展面向大西南、东盟和港澳的现代物流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快现代农(林)业发展。加快推进西江“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实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大力扶持发展油茶、澳洲坚果等特色经济林产业,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护、集约化经营、融合化发展的示范区、示范园、示范点,进一步强化要素投入,深入实施全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加大财政对主导特色农业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和力量参与特色农业培育和发展。
不断拓展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系统,通过农业与互联网等结合,积极推进农业与第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农垦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质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产业合作,加快推动两化深度融合。
推进经济带各市产业发展规划对接,尽量避免产业不良竞争和同质化发展,促进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不断优化。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领域的应用水平,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鼓励企业推广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环节中深度应用。积极推动核心软硬件、网络设备、智能装备等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生产,促进自动识别、人机智能交互、分布式控制、智能物流管理等先进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育智能制造和信息技术优质企业,引导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研发、管理、生产工作,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完善园区市政公共配套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城市服务设施向园区延伸,形成互动发展格局。突出园区产业布局与城镇发展定位一体化,加强工业园区所需的生活、服务等配套功能与城镇建设对接,使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形成互动发展的良好格局。着力推进一批集聚能力强、带动作用大、产业链长的项目建设,加强园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园区数据动态库。(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统计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促进城镇协调发展
(一)完善城镇功能,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
加快沿江中心城市发展。继续强化南宁作为经济带核心的作用,积极推进梧贵产业承接区、柳来转型发展区和南崇百开放门户区建设,加强城市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形成特色鲜明、分工有序、互动发展的多层次增长中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围绕广西百镇示范建设、特色名镇名村建设、乡土特色示范建设,继续加快城镇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城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金融、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形成一批产业支撑有力、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经济强镇、区域重镇和特色名镇名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旅游发展委、国土资源厅、文化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增强城镇集聚能力。
鼓励引导城镇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推进产业化,实现城镇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融合发展。积极开展产业项目协调对接,打造上下游产业链,积极向东部先进生产力靠拢,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深化产业分工与合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充分考虑产业、人口、区域、设施等要素,加快编制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各类规划,引导和促进镇村合理布局和适度集中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继续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大力实施城乡交通、水利网络建设,解决好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加快通信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因地制宜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着力改善乡村环境,继续打造特色名镇名村、乡土示范村屯等项目,加快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深化城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优化配置城乡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资源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文化厅、体育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提高脱贫质量,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年度战役。
制定年度脱贫摘帽计划,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深入实施脱贫攻坚政策,瞄准特殊贫困人口,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研究出台广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巩固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完善建档立卡,加强动态管理,加快建设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规范建设县、乡、村三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重点加大资金、项目、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增加帮扶力量,加大攻坚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性政策措施,提高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农村低保等方面保障水平。全力以赴打好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村集体经济发展、粤桂扶贫协作等 5场硬仗。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2018 年自治区本级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 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自治区各行业部门将 50%以上的涉农项目资金投向贫困县。深化推进粤桂扶贫协作,加大定点扶贫力度,广泛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脱贫攻坚。(自治区扶贫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水利厅、农业厅、移民工作管理局、国土资源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
切实落实“政策叠加、先行先试”,继续落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总体工作方案》《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理办法》《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案》《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深化工业用地市场配置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方案》等,在体制机制、运营管理、人事管理、土地管理等方面,促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大力创新。
重点推进组织机构的实体化建设和股份制公司建设,完善机构运营管理。推动在试验区设立一级财政和一级金库,实行“属地征管、地方财政收入全留”的财政管理体制,激发试验区创新性和经济性,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施人才体制改革创新,积极推动“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实行按责取酬、按绩提升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简政高效的人事人才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为试验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加快试验区江北片区食品医药产业园、江南片区“两广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两个样板区、粤桂大桥、滨江大道、粤桂广场、粤桂科创中心、综合保税区等标志性工程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金融办、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梧州市人民政府)
六、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优化全方位开放格局
(一)继续深化与港澳台合作。
深化桂港澳重点领域合作。充分发挥珠江—西江经济带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腹地的作用,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做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产业融合两个方面。进一步发挥自治区推进 CEPA 先行先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重点合作领域年度工作计划;在金融、旅游、交通物流、会展、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教育等合作领域,研究制定我区推进与港澳重点领域合作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与分工,形成合力推动组织实施,争取在重点领域合作有新突破。(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金融办、教育厅)
建立健全政府间、民间交流沟通机制。继续加强政府间高层交流互动,推动桂港专责小组落实签订协议;建立和健全民间交流合作机制,深化与港澳各大商会和行业协会的合作,推动我区与港澳地区开展各项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支持港澳资企业在我去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自治区港澳办、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推动 CEPA 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建设。研究出台推进 CEPA 先行先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计划、指导意见、考核办法等重要文件,引导和扶持示范基地强化能力建设、招商推介、项目对接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 CEPA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示范基地所在市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力争把示范基地建设成为桂港澳产业合作的试验田、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平台、服务业开放的窗口。(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文化厅、科技厅、投资促进局、金融办,南宁、桂林、梧州、北海、钦州市人民政府,示范基地所在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与台湾的经贸合作。
继续深化桂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资企业在我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用足用好国家现有的各项涉台惠台政策措施,扩大我区与台湾的贸易;以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开放开发为重点,做好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研究、产业对接、产业服务等方面工作;探索以贸易为先导,以出口加工基地为依托,以生产加工和技术合作为纽带承接台资产业转移,推动桂台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桂台经贸深度融合。(自治区台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投资促进局、北部湾办,钦州、防城港、崇左市人民政府,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内相关园区)
(三)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继续深化开放合作。
建设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对接重庆、贵州、甘肃等省(市),推动南向通道纳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框架。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南向通道纳入新一轮西部开放实施意见,赋予北部湾港自由贸易港、西部多式联运中心等试点政策。
加快推进建设一批跨省跨国的铁路公路、深水航道和大能力泊位,打通铁海联运“最后一公里”瓶颈。(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关市人民政府)
加强与东盟的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提升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展会功能。大力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着力构建基础设施、信息共享、技术合作、经贸服务、人文交流五大平台,共筑 21 世纪海上信息丝绸之路网络经济带。把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的机遇,全面深化经济带各市与东盟国家在海洋产业、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以中越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龙邦—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龙州边境经济合作区、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中泰崇左产业园等跨国经济园区为载体,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深化产业合作,强化产业集聚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北部湾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外侨办、投资促进局,广西博览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以高铁为纽带,全面深入推进国内区域合作。
全面推进高铁经济带广西园建设。积极研究粤桂黔三省(区)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总体工作思路,加强与广东、贵州两省的合作,加快推动粤桂黔高铁经济带规划建设,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和水平,推动加快建设成为珠江一西江经济带新增长极、高铁经济带城市合作机制创新示范区,为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城市合作发展探索经验和提供示范。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依托泛珠各省区高铁线路大力建设高铁经济带,鼓励支持跨区域定向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实现产业向高铁沿线集聚,共创珠江—西江高新技术产业带,共建国家级高新区,建设面向珠三角和港澳台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共同打造高铁旅游线路。深化其他区域合作。依托湘桂、广深高铁与南广、贵广高铁的无缝衔接,加强经济带各市与云南、湖南、广东各省联系与合作,积极开拓东盟和港澳市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垦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七、加快民生事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加快推动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大庆工程。
加快推进自治区成立 60 周年大庆工程并于 2018 年大庆庆典前建成。(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水利厅、移民工作管理局、农机局、林业厅、环境保护厅、体育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扶贫办、“双高”基地办、妇联,广西博览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实施教育提升八大工程,推进“十百千万”建设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 150 所、义务教育学校 3500 所、普通高中 45 所。建设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集聚区,推进广西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抓好自治区层面重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广西儿童医院、广西国际壮医医院等建设。(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校舍校貌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扶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及寄宿制学校建设。继续实施百色、河池、崇左市等贫困地区教育移民扶贫工程,促进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实施柳州、梧州、贵港、来宾市等地区职业教育突破发展工程,围绕产业经济发展和扶贫攻坚,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创建示范性职业学校、示范性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探索经济带各市教育合作模式,构建教育人才交流平台,开展师资交流及联合培养人才工作,创建教育合作新局面。(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和帮扶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项目部署,把文化产业视为重要新兴产业和经济增长点来培植,以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为重点,培育和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整合开发利用经济带各市文化资源,继续推进南宁顶蛳山遗址、柳州白莲洞、梧州骑楼城、来宾莫氏土司、百色敢壮山布罗陀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深入挖掘和研究珠江—西江沿线特色文化,打造流域文化展示平台,完善运作机制,加强各市交流联动,推动区域联谊和合作,合力打造流域的文化品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的文化企业。(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不断夯实科技创新基础。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项目建设力度,重点推进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基地及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引领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促进专利发明,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相协调,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凸显科技创新经济效益,发挥科技创新在经济、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建设,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多种模式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为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供机制保障。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药品分类采购机制,全面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深入实施广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办医工作步伐,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自治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大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乡群众住房难问题。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强化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体的生活兜底保障,提高低保人群保障标准。(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广西保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八、加大保障措施力度
(一)增大资金保障力度。
进一步加大与东盟国家多层次金融交流合作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增强政府与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合作项目的投资预期,推广 PPP 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经济带建设。充分发挥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作用,进一步拓展西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促进建立经济带金融合作机制,保持经济带对产业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合理增长,在财政补助、费用减免、分配机制等方面为经济带产业项目投资和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信贷品种和服务方式的创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投资促进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证监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二)完善用地保障。
统筹安排经济带产业用地,及时调整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将各类产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指导各市县加快土地供应,加大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力度,积极盘活存量用地,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政策。通过优先调剂安排用地指标、实施优惠地价、简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程序、创新耕地保护方式等举措加大对经济带用地的支持力度。(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有关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对西江经济带各方面重大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6﹞70 号)贯彻落实,支持水利建设基金倾斜安排用于西江航运船闸建设,继续对进出经济带港口、码头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财政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四)加大人力资本保障。
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健全城乡人力资源机构,实现就业信息及时更新共享,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及时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加强经济带各市劳务合作。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五)加大科技平台建设力度。
以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等所为载体,推动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基地。继续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整合我区现有人力、物力、财力,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石墨烯、机器人、海工装备等领域创办或联办具有企业法人实体、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采取“民办官助、管投分离、独立运作”的运行模式,集中力量解决技术向产业转化的瓶颈问题。开展珠三角地区科技招商引智活动,加强与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以项目为载体引进人才团队。(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投资促进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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