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举行2018年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副局长罗世衍、副局长洪表明、副局长郑希元介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的情况,以及全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整改进展的情况,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省环保厅宣传教育与交流合作处处长许金洲主持发布会。
许金洲: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从去年开始,原环境保护部就建立了每月一次的新闻发布例会,要求各省参照环保部的做法,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例会,今天我们严格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例会,第一次由鲁修禄厅长主持,向大家通报了我省环境质量状况。今天的例行发布会要给大家通报的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的情况,以及全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整改进展的情况。
今天我们邀请到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罗世衍副局长、洪表明副局长、郑希元副局长向各位通报工作的情况,并回答记者们关心的问题。首先,请罗世衍副局长给大家通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情况。
罗世衍: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现在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有关情况。
一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整体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督察整改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全面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和我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四次相关的会议来研究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也先后作出了106次批示,对整改工作和宣传工作作了明确的要求。省级领导也先后99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调研,协调推动整改工作。省纪委对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6个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追究案件进行了核查,依照有关的规定,也经省委、省政府的研究决定,对20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1人、处级干部8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03人。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聚力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的统一指挥,凝聚形成了强大合力。我厅也成立了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水、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省级“回头看”的情况。为统筹推进全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核实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前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准备工作,省环保厅在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全面的实地督查。由厅领导组成了7个督查组,对照整改方案中的43项整改任务和256项具体措施的整改要求时限,逐一进行检查,督办未达到时限的整改任务和措施,参考省、市、县的环保专项行动执法和信访的有关工作所掌握的线索,调研各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也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对各地的整改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指导。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调阅资料的方式,对各地尤其是在2018年6月前要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了逐一的现场检查。从“回头看”的督查情况来看,各地均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工作,党委政府都能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针对督察的整改工作多次作出了批示,多次召开研究督察整改工作的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等,也出台了整改方案,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改工作的组织架构、措施、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通过督察整改,增强了地方绿色发展理念,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工作合力,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又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
全省的整改工作进展总体顺利,除了完成整改期限为2017年底的7项整改任务之外,其他的各项整改任务也都在统筹推进,并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具体的情况是:持续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流溪河等重点流域的治理工程建设,逐步改善流域的水环境,按期完成了黑臭水体的治理年度任务。2017年,全省的黑臭水体平均消除比例达到了78.6%,其中广州、深圳已经全部完成了整治并初见成效。全省总体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17年全省要消除60%的黑臭水体和广州、深圳要消除90%的黑臭水体目标任务。
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部划定了禁养区。禁养区内需要搬迁和关闭的22240家养殖场已经全面搬迁或关闭,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推动了东西北地区和江门、惠州、肇庆等15个地市共53个县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初步完成了全省505个镇级填埋场中68个整治工程,正在进行整治的有284个。
经调查核实,全省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共有违法项目和建筑2970个,已清理整治的是1306个,完成率达到44%。自然保护区的矢量化工作也较为顺利,完成了80%。也依法查处了岭南自然保护区等6个自然保护区的违法开发问题,规范了采矿权、探矿权等审批的管理,完成了2013年后的自然保护区中工矿企业的违规采矿和探矿企业的权证注销和调查工作。其中较为突出的成效包括:
从空气质量来说,全省和珠三角的PM2.5浓度分别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和34微克/立方米,实现了连续三年的稳定达标,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珠江流域水质在全国流域中位居前列,我省的地级以上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连续多年百分百达标,国家考核的水质断面优良比例是81.7%,劣5类水体比例是8.5%,均达到了国家的考核要求。
全省各地均加大推进管网的建设,2017年一年就完成了5949公里的建设,补齐了“十二五”规划中的1.4万公里的管网建设任务。至2017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污水管网50788公里。
虽然各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我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仍十分艰巨,一些深层次、结构性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的、有效的解决,比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建筑,涉及村庄、道路、桥梁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任务艰巨,部分城市的污水管网的建设仍没有完善,村镇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依然滞后。
下一步,针对未来持续和整改工作相对滞后的整改任务,将采取有力的推动措施,向整改进度滞后的地市单位、政府和直属有关部门印发督办函,督促责任主体认真查办有关事项滞后的原因,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将整改工作作为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推进部分城市污水管网、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按照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绿盾2018”环保专项行动的部署,大力推进保护区的违法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全盘统筹考虑,制定全省的调整方案,规范优化保护区的保护,妥善解决一些涉及村庄和公共设施的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责任,系统推进整治措施,确保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不反弹,长期任务按期整改到位,经得起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的检验。谢谢大家!
许金洲:接下来有请洪表明副局长给大家通报一下全省水和大气专项督查的整体情况。
洪表明: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去年6月1日到今年2月8日,经省政府同意,我厅组织为期9个月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的专项督查。下面我把督查的背景、我们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第一、2017年,是广东环保工作多、任务重的一年。首先是气象条件不太好,去年广东连续出现了几天的重污染天气,给广东省实现珠三角在国家三大重点区域率先实现PM2.5浓度连续三年达标带来了压力。
第二、中央环保督察给广东反馈了很多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去年初,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又提出了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的号召。这些工作如何落实到位,使广东的环境质量有实实在在的改善?省环境保护厅从年初一直在思考,恰逢国家环保部组织开展了京津冀28个城市大气强化督查。受其启发,我局迅速组织调研,制定了《广东省大气和水污染专项督查方案》,决定从2017年6月1日起至2018年2月,由我厅统筹组织全省环境执法人员进驻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个重点城市开展为期9个月不间断的专项督查,其他城市也参照省的做法开展自查。督查的内容以工业企业为主,重点对重污染工业企业开展现场督查,并对各地落实省大气十条、水十条、大气强化措施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办。
如何使督查取得好的成效?我厅借鉴京津冀大气强化督查的做法,结合我省的实际进行了反复的研究,最终形成了符合广东实际的督查方式方法,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做法:
第一个做法是派驻“压茬式”督查组,所谓的压茬式就是每个驻点部署6个人,两周轮换一次,每两周中有一个工作周是由上下两个督查组各3人共同组成。这次督查与以往的督查有三个不同的特点:
一是在时间上连续不间断。节假日也不休息,甚至晚上也督查。
二是人员安排上各地市交叉,回避了本地执法容易出现的干扰。
三是采取独立督查,原则上不需要地方部门的陪同。督查组以我局提供的有关资料为基础,通过座谈调研、调阅资料等方式确定各地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针对性和精准度相对日常执法显著提高。
第二个做法是注重督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我厅对督查人员进行了精心培训,解读督查方案,请执法专家讲授现场执法技巧、讲解环保政策法律法规等,9个月的督查组织了9次培训,确保每个督查人员都经过督查业务培训,为专项督查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个做法是开展省级巡查和后督察。每月由厅领导带队赴现场开展巡查。主要巡查省督查组交办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现场检查企业,看望慰问一线督查人员,召开座谈会,对下一步督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厅机关每季度组织开展后督察,重点对各地市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和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抽查,督促相关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在这中间还组织省本级监察监测队伍对重点污染源开展同步联动检查。
第四个做法是建立“督查专报”平台,推动重点问题解决。2017年5月2日,时任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在听了我厅领导汇报专项督查工作后高度重视,去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省委常委会上要求我厅每月报送各地督查发现的重点环境问题清单,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直接批示给各地主要领导。对此,我厅按省主要领导的指示,将专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归纳整理成《环保督查专报》,由省主要领导批转各市办理,一共整理了4期督查专报共195个环境问题。由于各地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督查专报”平台已经成为一个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平台。
第五个做法是应用信息化手段助推现场执法。为配合此次督查,我厅专门开发了“广东环境执法平台”APP及后台系统,督查人员现场检查时运用APP平台实时记录被检查企业的基本信息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并上传信息至省平台;各督查组每天将检查情况反馈给被督查地市,各地市积极跟进调查处理,并将查处情况和企业整改情况及时填入执法后台系统,我厅机关可以及时掌握现场检查情况和查处情况。“广东执法平台”APP及后台系统中录入的信息涵盖了企业地址、经纬度、行业类别、违法行为类型、查处类型、整改情况等等各类信息,能够为之后的执法行动提供很好的数据支撑。
督查的成效:这次专项督查取得比较好的成效,对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7年,广东省空气质量六项主要污染物连续三年实现全面达标,珠三角在国家三大重点区域中率先实现PM2.5浓度连续三年达标。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面达标,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具体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个成效是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9个督查组共督查企业(单位)10838家,发现存在环保问题企业6959家,其中查出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2610家,分别占总检查企业数的64.2%、24.1%。督查过程中,督查组于当日将发现问题全部移交各被督查市,各地高度重视督查交办案件的处理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调查处理,及时跟进整改进度。到目前已立案2146宗,查封扣押131宗,移送行政拘留43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8宗,取缔关闭162宗,形成了强大的环境执法震慑力。
第二个成效是推动了一批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我厅根据督查的情况,聚焦大气环境质量超标的重点区域、国家水质考核达标难度较大的重点流域以及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以环境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以及群众投诉较为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4期督查专报报送省主要领导。
根据省主要领导批示,我厅将各市重点环境问题清单通报给了各市市委书记和市长,并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各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亲自作出批示,要求以点带面,全力推进环境问题整改。4期督查专报共195个环境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整治了15项“小散乱污”问题,排查了15项重点行业,推动了32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查处了103项突出问题企业。
第三个成效是锤炼了全省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此次专项督查,一方面为探索环境执法监管新模式,破解区域性环境问题积累了经验。另一方面,此次督查调集全省环保系统的精兵强将联合行动,为全省执法人员提供了一个实战大练兵和大比武平台,锤炼了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大概35%的执法人员参加了这次专项督查)。
第四个成效是较好地促进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我们督查过程中注重宣传报道,综合运用媒体报道、微信网络、环境文化等多种渠道,公布督查情况和典型案例,通报督查人员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各大媒体连续报道,持续宣传,针对督查发稿约80多篇,“广东环境保护”官方微信号专项督查消息点击超过45万次,营造浓厚的督查氛围,向社会传导环保监管压力,从各方反馈和对企业进行回访的情况来看,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有了很好的提升。
在督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环境问题。督查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数占总检查企业数的64%,涉嫌环境违法企业占检查企业总数的24%,);
二是部分行业污染问题突出。督查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等等。
三是一些行业日常监管不到位。此次专项督查,除工业企业外,还督查了汽车维修(4S店)337家,建筑工地288个,住宿和餐饮175家。
四是“散乱污”企业广泛存在。本次督查共计发现332个“散乱污”企业问题,在重点督查的9个市中均存在。)
我的介绍到此,谢谢!
许金洲:下面欢迎记者朋友们围绕这两个主题进行提问。
广州日报:我是广州日报的记者。现在的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危废等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成为影响水环境的问题,想了解一下环保部门是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监管的?
郑希元:谢谢记者朋友的关心。一直以来,危险废物都是我省环境执法的重点,我厅每年都会印发全省的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在要点里,每年都要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严肃查处非法倾倒、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跨界非法倾倒处置等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我们连续三年部署打击危险废物专项行动,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15年,我厅印发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随意处置严控废物、医疗废弃物违法行为,对工业渣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附属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的,一律从严处罚。
二是组织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2016年我厅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打击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以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为重点,强化联合执法、司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34宗,关停企业12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宗,限产停产案件6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9宗,强制拆除十小企业3家,同时曝光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三是组织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17年,我厅印发了《广东省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通过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打击一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全省环保部门对我省所有671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了执法全覆盖,共处罚企业338家,罚款总额1591万元,关停96家。
四是部署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我厅制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了工作部署。各地环保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内向天然的、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及沟渠等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发现纳污坑塘20个。我厅要求各地市人民政府将新发现的纳污坑塘纳入台账,已发现纳污坑塘的有关地市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纳污坑塘整治销号制度,同时组织多次督办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督促各地严厉打击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五是组织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环境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按照未利用地环境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未利用地非法排污专项执法,严查向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未利用地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环境违法行为。此次执法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2件,查封扣押12件,移送行政拘留8件,移送涉嫌犯罪24件,异地非法倾倒处置一般固体废物28件,异地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14件。
六是大力打击异地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针对我省个别企业将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至广西省的情况,粤桂两省将出台《粤桂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这也是落实泛珠三角区域粤桂两省环境保护合作的举措之一。去年8月,继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的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废专项行动后,我厅再次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继续全面排查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将“打源头、挖团伙、端窝点、产链条”为主攻方向,查处了一批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企业,一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被移送,严厉打击了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的违法行为。今年,我省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好打击进口废物专项行动和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使这些非法经营者无空可钻、无机可乘。
羊城晚报:各位领导好!我是羊城晚报记者李钢,我有一个关于企业方面的问题,之前环保督查的力度很大、执法频率很高,有一种说法是这种环保督查对经济造成一定的阻碍,几位领导是怎么看待这种说法的?在实际的环保督查工作中又是如何去衡量经济发展与督查工作之间的关系的?谢谢!
郑希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广东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更为明显。发展方式仍然比较粗放,污染防治压力还比较大;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淘汰那些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指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我省环境实际状况,我厅部署了一系列的环境督查、执法专项行动。之所以布置这些专项,就是因为某些流域、某些地区或者某个行业出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必须采取强化的手段进行督查。
例如狮子洋周围20公里范围内贡献的大气污染物就占了整个珠三角大气污染物的30%多,区域很小,但是贡献的污染量很大。针对这个情况,我们今年3月份就启动了对狮子洋周边区域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针对练江水污染的形势,省环境保护厅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交叉执法。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部署,今年还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的系列专项行动。我们在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实行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坚持三个原则:第一对违法企业应该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公平执法;第二对环保守法企业,应该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第三是对违法的企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也要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
我省通过严格环境执法,倒逼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是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抓手,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服务于绿色经济的良性发展。
广东建设报:我是广东建设报的记者,关于大气和水污染的督查今年是否要继续加强?有什么新的思路?和去年的做法有什么不同?
洪表明:环境污染防治是中央确定今后三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从去年国家环保部和我省开展的专项督查成效看很不错,专项督查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效手段之一。按照我厅的工作部署,今年还要继续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的思路与去年相比会有一些调整,去年是选择重点地市,突出的是大气,今年是选择重点流域加重点区域,突出水加个别重点区域的大气。
● 水方面,重点督查范围将会聚焦六个流域,也就是“六河”:广佛跨界河流、深圳东莞交界的茅洲河、汕头揭阳交界的练江、湛江茂名交界的小东江以及石马河、淡水河。
督查方式:在总结去年督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主要方式还是派驻压茬式督查组、交叉式安排执法人员,督查组人员包括各督组长全部由地市抽调的人员组成。
督查内容:将主要突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各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进展情况;二是各流域范围内的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情况;三是流域内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四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五是水质不达标断面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六是各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
● 大气方面,今年我们会对个别重点区域的大气开展专项督查,其实现在已经启动了,狮子洋周边的大气是珠三角大气污染源比较集中的一个区,现在已经开展督查,以省环保厅派人进行组织,抽调相关地市执法骨干进行督查。采取的是“不打招呼、不通知、直奔现场”,主要的方式是暗访和突击检查。
这些督查今年还将进一步强化,也就是说我们今年的专项督查方式还会更加多样化,力度比去年还会进一步加强。
南方日报:各位领导好!我是南方日报记者,关于大气和水污染环保督查,我留意到已经公布的案例多是小散乱污的企业,想问问我们在督查过程中有没有发现一些大型企业,能不能挑一些典型的大型企业的案例跟我们说一下。谢谢?
洪表明:我想用两个方面的情况来回应这个问题:一是我们开展督查的目的是什么?二是督查的实际情况怎样?
我们开展专项督查,主要目的是通过打击违法排污推进环境质量改善;通过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营造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通过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经过九个月的督查,应该说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督查目的。
督查的资料显示,9个督查组一共检查企业(单位)10838家,从督查的对象来看,涵盖了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其中,既有民营企业,也有国有企业;从查处的违法行为来看,既有情节轻微责令改正和一般行政处罚,也有情节较重移送行政拘留和取缔关闭,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到目前已立案2146宗,查封扣押131宗,移送行政拘留43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8宗,取缔关闭162宗,处罚金额达1.1亿元。只要督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不管是小企业还是大企业,一律依法查处。在这2146宗里,也有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也就是说,不管是大鱼还是小鱼,只要是把水搞浑、把水环境搞坏了,就得把它抓起来。
许金洲: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回应了部分媒体朋友关注的一些问题,由于时间关系,其他媒体朋友如有其他需要了解或者解答的问题,可在会后直接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都会满足媒体朋友们的要求,感谢媒体朋友们对广东环境保护工作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关注,谢谢大家!
原标题:环保立体声 |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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