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印发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VOCs含量、VOCs检测做了具体规定。全文如下: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证《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的实施,明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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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7-01-25 11:42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印发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VOCs含量、VOCs检测做了具体规定。全文如下: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证《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的实施,明确“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本规范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内销售的,以及在道路及交通标志施工、集装箱制造、整车与内饰件制造、船舶修理、自行车制造、木家具及木制品制造、玩具制造、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及其他行业的涂装现场或生产线上使用的工业涂装涂料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6283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

GB/T817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13354液态胶粘剂密度的测定方法重量杯法

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3985-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差值法

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延伸阅读:

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

在101.3kPa标准压力下,任何初沸点低于或等于250℃的有机化合物。

注: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

4技术要求

4.1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VOC含量需符合表1的要求。

4.2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除VOC含量外的其他性能需符合对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按照GB/T3186的规定进行取样。

5.2除粉状涂料外所有单组份工业涂料产品均不考虑稀释配比;多组分涂料按产品规定的配比混合后施工状态下测试;粉状涂料(包括腻子)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将粉体与水或胶粘剂等其他液体混合后测试。如配比在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水用量最小,胶粘剂等其它液体用量最大的配比混合后测试。

5.3当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预期含量大于15%(质量分数)时,其测试按照GB/T23985-2009进行,粉末涂料的计算按照8.2进行,非粉末的道路及交通标志、集装箱和整车与内饰件制造涂料的计算按照8.3进行,其余涂料的计算按照8.4进行;当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预期含量大于0.1%(质量分数)而小于15%(质量分数)时,其测试按照GB/T23986-2009进行,粉末涂料的计算按照10.2进行,非粉末的道路及交通标志、集装箱和整车与内饰件制造涂料的计算按照10.3进行,其余涂料的计算按照10.4进行。腻子产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测试按照GB24410-2009附录A进行,测试结果的计算按照A.7.1进行。

注:粉末涂料和腻子样品不做水分含量和密度的测试。

5.4密度按照GB/T13354进行测试。

5.5水分含量按照GB/T6283使用卡尔˙费休法或按照GB18582-2008中附录B.1使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测试。气相色谱法为仲裁方法。5.6VOC含量外其他性能按照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6判定规则

6.1检验结果判定按照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6.2检验结果应按行业类别和产品分类符合表1和相应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的规定,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延伸阅读:

上海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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