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如同亚洲其他国家一样,正面临大气污染的挑战。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并迅速采取了行动。2013年9月,中国发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明确了2017年及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确定了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路线图。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为确保实现《大气十条》目标,提出了综合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技术创新、调整能源结构、严格依法监管等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
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大气十条》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得到优化。2011~2014年,全国淘汰落后炼钢产能1.55亿吨、水泥6亿多吨。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自2013年以来,连年实现负增长。二是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电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1387个企业限期治理工程基本完成。截至2015年底,中国累计完成1.6亿千瓦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煤电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天然气燃机标准。三是机动车污染防治逐步加强。全国超额完成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四是科研成果指导城市大气质量管理。北京、上海、天津等22个重点城市完成了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在14个城市开展源排放清单试点。五是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PM2.5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相对于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日均值超标天数的比例由2013年的33.2%降至2015年的20.8%。其中,京津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7.2%。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说明中国可以解决特大城市群在快速发展中的空气污染难题。
“十三五”期间,中国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去产能、加强散煤和机动车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在空气污染防治领域一直在与世界知名的组织和专家进行合作,为解决中国复杂的空气污染问题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建议。例如,自2005年起,我们与“更好的空气质量”大会组织者——亚洲清洁空气中心(Clean Air Asia)开始合作,并建立了亚洲城市清洁空气行动项目中国城市网络。截至目前,联合召开的年度研讨会和培训班已经吸引了中国80多个城市环保局的代表参加。此外,发起建设了“环保技术国际智汇平台(3iPET)”,探索中国与国际社会在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持续合作的机制。
本文摘自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在第九届更好的空气质量大会上的主旨发言
典型案例
如何实现更好的空气质量?
深圳
面积1996.85平方公里,人均GDP约16万元,是人口超过千万的超大城市。上世纪90年代,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各类污染物排放增加,深圳空气质量逐年下降,2004年PM2.5年均浓度超过70微克/立方米。
过去10年间,深圳市开展了全面系统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在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方面,逐步迁出水泥、造纸、平板玻璃、印染等重污染行业。2013年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首次突破五成,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万元GDP能耗下降4.3%,万元GDP水耗下降8%。同时,坚持优质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发展战略,形成了以电和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结构,天然气占一次能源使用比例由2004年的不到1%上升到2014年的8%左右。
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方面,深圳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电厂、机动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高污染锅炉等,深圳市2003年启动火电厂脱硫,2011年划定全市范围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累计淘汰和改造了1000多台高污染锅炉,成为全国首个电机组全面实现低氮燃烧的城市。
在交通污染控制方面,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20万辆,确保燃油质量,加快提升新车和燃油标准。此外,2015年实现了黄标车的全淘汰和全禁行。同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行业累计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3850辆,成为全球新能源公交车投放最多、运行效果最好、管理最规范的示范城市。
此外,深圳市将各项大气治理任务纳入政府主要领导环保实绩考核和年度治污考核中,考核成绩与部门绩效挂钩,考核名次末位的领导明确一定时限内不得提拔重用。
通过不懈的努力,2015年,在GDP较2004年增长3.5倍、机动车数量增长5倍、人口增加1倍的情况下,深圳市实现了空气质量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29.8微克/立方米。
北京
人口超过2000万,机动车保有量561.9万辆。1998年,北京年燃煤量达到2800万吨,机动车保有量达100多万辆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CO、SO2和NO2的年均浓度分别为3.3毫克/立方米、120微克/立方米和74微克/立方米,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的总悬浮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高达431微克/立方米和348微克/立方米。
1998年以来,北京市连续实施了多个阶段强有力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十二五”期间,北京推进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煤炭消费量大幅压减,清洁优质能源比例提高到80%以上;制订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关停三大燃煤电厂,完成核心区12.32万户平房煤改电、全市1.97万蒸吨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560万辆左右,在全国率先执行机动车新车和车用油品第五阶段标准,淘汰老旧机动车183.2万辆(淘汰全部黄标车);退出污染企业1370家。牵头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
2015年SO2、NO2和PM10的年平均浓度值分别为13.5微克/立方米、50.0微克/立方米和101.5微克/立方米,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58%、12%和16%。PM2.5的年平均浓度值80.6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0%。
目前北京市CO和SO2年均浓度已经能够稳定达到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NO2年均浓度已接近达到国家标准,然而PM10和PM2.5要达标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原标题:中国城市明确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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