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实施《南宁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的管理制度》,对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进行失信惩戒。此举旨在惩戒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信用管理机制,促进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该市环境

首页> 环境监察> 报道> 正文

广西南宁把环境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2015-09-08 12:50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彭威

9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实施《南宁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的管理制度》,对列入环境违法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进行失信惩戒。此举旨在惩戒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信用管理机制,促进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该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的管理制度共分为五章十九条,分别就制度总则、失信认定、管理、失信惩戒、附则作出全面阐释。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行为,环保部门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将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有关部门配合协同,对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在行政许可、公开采购、评先评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采取综合惩戒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该制度的实施将使环保执法手段更为丰富,执法更有力量,对环境违法行为可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环境权益。

原标题:首府把环境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